海口:购进1吨走私冻肉制品 一公司被罚75万

百检网 2021-11-15
     购进1吨走私冻肉制品

    一公司被罚75万

    无中文标签标识、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
 
 
    本报讯 海南龙裕达 食品贸易有限公司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从 广东购进走私冻肉制品1101.8公斤。近日,该公司涉嫌经营走私冻肉制品被处罚75万元。记者 韩建东 文/图
 
    举报:一公司卖无中文标识的冻肉制品
 
    日前,海口市龙华区食药监局接到市民举报,在海口市水产码头的锦晟批发市场发现一家名为“海南龙裕达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的冷库门店销售冻鸡爪、冻鸡翅等冻肉制品,这些冻肉制品只有简单外包装,包装上没有任何的标签以及中文标识,疑似走私冻肉制品。接到举报后,海口市龙华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调查处理。在现场自称是该店“主管”的一名男子表示,正在与老板联系,但电话一直未能接通。随后,执法人员要求该男子将冷库大门打开,他以“没有钥匙”以及“等老板回来才能开”等借口为由,企图逃避检查。在执法人员的耐心劝说下,该男子*终不情愿地从口袋里拿出钥匙打开冷库的大门。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清点发现,在该公司经营的冷库里存放各种冻肉制品共57箱,总计1101.8公斤(具体肉品清单:冰冻母猪小排9.92kg/箱×5箱,阿兰那冻猪肉25kg/箱×30箱,Bo nLESS BEEF冻牛肉23.9kg/箱×2箱,SADIA冻鸡爪15kg/箱×2箱,FIIGORIFICO PICO猪脚10kg/箱×3箱,SHINE STAR牛肉20kg/箱×3箱,MINERVA冻牛肉11.2kg/箱×12箱。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询问后,自称该店“主管”的男子*终承认他就是海南龙裕达食品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升,上述冻肉制品是他从广东的黄老板处购进,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采购,购进时并未索取相关合格凭证,未能提供相关部门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我对黄老板的情况并不是很了解,是别人介绍认识的,她的货都是送到我冻库后,我才付的钱。”王某升称,对于所购进的这批冻肉制品无中文标签标识、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他并不清楚。据此,执法人员对57箱来源不明冻肉制品现场查封,并立案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部门:涉经营走私冻肉制品,罚款75万
 
    目前,该案调查已终结,海南龙裕达食品贸易有限公司涉嫌经营走私冻肉制品,违反了《 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该公司未能出具相关采购单价凭证和零售单价凭证,龙华区食药监局按照海口地区市场销售平均价以及省食药监局下发的部分冻肉制品参照价格,对该批冻肉制品货值金额进行确定,货值达25604.6元。为此,龙华区食药监局依据《食品安全法》法律条款,没收海南龙裕达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的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冻肉制品,并按货值的三十倍以下对该公司处罚75万元,成为该局组建以来处罚*大金额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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