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撸串、冬季吃 火锅是不少泉城人的*爱,但能否吃到货真价实的 羊肉却是 消费者关注的焦点。去年12月1日起,我市开展羊肉及其制品“规范整治打击”专项行动,目前行动已进入集中 检查、整治和打击阶段。
12日,记者从整治行动调度会上获悉,通过前期的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目前我市80%以上的火锅店、 烧烤店、 自助餐等 餐饮单位已按要求公示羊肉产地、来源、品牌等信息,提供“混合肉”的做到向消费者明确告知。
规范餐饮服务单位1634家
针对**阶段整治情况,日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成专项行动督导组,以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的方式对全市11个县(市区进行了督查。
“从检查情况来看,大中型超市、批发市场、供货商、农(集贸市场以及火锅店、自助餐厅、已烧烤为主的餐饮服务单位基本按要求张贴了《关于规范羊肉及其制品屠宰和生产经营行为的通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以上地方基本能做到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羊肉产地、来源、品牌等信息,主动索取留存相关证明文件和进货凭证。
同时,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监督抽检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12月22日,该局对全市羊肉及其制品开展了一次专项监督抽检,对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抽检132批次,重点检验瘦肉精(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克伦特罗、动物源成分(猪、鸭、狐狸、貂等项目,不合格样品9批次,合格率达93.18%。对于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样品统一由市稽查支队依法处置,对涉嫌犯罪的案件或线索按照法定程序已移送公安机关。
截至目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共印发《通告》3万份,集中检查火锅店751家、自助餐厅99家、烧烤店269家、其他餐饮单位1494家,规范餐饮服务单位1634家;规范生产加工企业7家,责令整改企业3家;检查食品流通单位780家,规范465家。
10起案件已经移交公安部门“从目前来看,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上述负责人表示,仍然存在一些火锅店等单位对羊肉及其制品来源、产地公示不到位,公式要求、内容和格式不统一、不明确,个别单位公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并且,针对发现的问题还不能挖出背后的潜规则,在执法办案中,全程追溯意识不强,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没有形成重拳打击。”
在集中检查和整治打击阶段,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明确要求,羊肉及其制品的生产企业、批发市场、火锅店等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到检查全覆盖。以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2月20日计算,每周每个基层监管所平均检查不少于3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市局和县级局分管领导每月带队检查1次3家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每次检查要留下监管痕迹。
据统计,截至1月11日,全市在专项整治中共查处羊肉及其制品违法案件27起,其中10起移交公安部门。在整治行动调度会中,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再三强调加大办案打击力度,追根溯源一查到底,要求每个月每个县至少查办1件重点羊肉及其制品案件,要直追源头,一查到底,处罚到位,处置结果及时对外公开。
掺杂掺假、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羊肉;
超过保质期的羊肉;
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的羊肉和“混合肉”;
病死、毒死以及死因不明的羊;
添加或掺杂毛皮养殖动物的胴体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羊肉制品;
来源不明及标示不清、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羊肉;
索证索票不全的羊肉;
含“瘦肉精”的羊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