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至2016年2月28日,省农业厅、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综治办、省公安厅四部门,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加强 生猪屠宰 监管、维护 猪肉市场秩序“百日严打”行动。
肉品安全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如何以开展“百日严打”行动为契机,构建肉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格局,营造安全放心的肉品消费环境?近日,带着这一问题,记者走访了有关部门和消费者,倾听他们的看法、建言……
从源头抓起——突出重点,形成强大的“严打”声势
猪肉是广大消费者日常消费的主要肉类。“‘百日严打’行动如何确保措施得力、打击有力?”省畜牧兽医局局长吴国昌说,“突出重点,整治屠宰领域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全面加强猪肉质量安全监管,维护猪肉市场消费安全。”
南昌市民蔡小娟建议:“必须从源头抓起,不放过一个环节,才能形成安全链。”这次行动确定了将从生猪收购、屠宰和销售等重点环节重点打击收购病害猪、未经检疫生猪、检疫不合格生猪等违法行为。屠宰环节将重点打击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病害猪、未经检疫生猪、检疫不合格生猪、含有“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生猪及在屠宰过程中注水、注入有毒有害物质和私设屠宰场点、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在省政府大院集市贸易市场,几位消费者提出,还要组织开展一次对生猪屠宰、猪肉经营和使用环节的拉网式大排查,在销售环节重点打击销售病害猪、未经检验检疫猪肉产品等违法行为。
如何形成震慑?业内人士建言,有关部门要严厉惩处各大中城市、旅游景区、人口密集的重点城镇、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私屠滥宰“黑窝点”、病害猪收购的“黑窝点”等重点对象的监管,对各环节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要依法按程序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从强化协作配合入手——强化联合执法,形成“集团军”合力
畜禽屠宰监管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矛盾突出,行业发展与监管工作正处在攻坚“深水区”,需要相关职能部门既明确职责分工,又强化部门合作,联防联控,才能取得实效。
从全省来看,生猪屠宰监管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畜禽屠宰法规制度不健全,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设施设备简陋,畜禽屠宰监管能力弱,畜禽屠宰领域诚信缺失、道德失范、违法犯罪问题比较突出。
问题就是强化协作配合的导向。采访过程中,几位消费者的共同建议是:要建立出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对接机制、跨区协查机制等长效机制,并对重叠或模糊区域采取部门联动、区域联动机制,强化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
我省强化协作配合的举措已出台:省畜牧兽医部门将组织开展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清理整顿工作,依法取缔一批经整改仍不达标、不符合设置规划的屠宰企业;严厉打击私屠滥宰“黑窝点”;联合公安等部门加大屠宰环节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屠宰病害猪、未经检验检疫生猪、检验检疫不合格生猪、含有“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生猪等违法犯罪行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总监梁义敏告诉记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将监督猪肉经营者认真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严把进货关、销售关、退市关,确保可追溯。各地公安部门将积*配合农业、食药监等部门,开展生猪屠宰领域综合执法。
从构建长效机制入手——标本兼治,让百姓天天吃上“放心肉”
“百日严打”行动后,广大消费者能天天吃上“放心猪肉”吗?
如何着力构建打击生猪屠宰领域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记者所采访的消费者较为一致的看法是:要完善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不然,“百日严打”行动后,生猪屠宰、猪肉经营违法行为又“复原”。为此,业内人士呼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制定猪肉等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的监管制度,加强与农业、公安等部门协作,稳步推行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建立以查验农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质量合格证明为基础,与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相衔接的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积*完善猪肉市场经营全程监管制度,逐步建立完善长效无缝化监管体系。
省农牧部门将把开展“百日严打”行动与完善生猪屠宰日常监管、强化监管能力建设、促进行业发展结合起来,着力构建打击生猪屠宰领域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有消费者直言,要充分发挥有奖举报的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消费投诉反映的各类问题,引导公众共同监督生猪屠宰活动和猪肉质量。
构建长效机制,还要引导猪肉经营者增强法律意识,守法诚信从业,自觉抵制私屠滥宰猪肉,不购进、不贮存、不销售、不使用违法猪肉,做到来源可查、质量可查、去向可查。
本报记者 宋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