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食品药物管理署日前会同10县市政府卫生局启动《2015年水产罐头食品业稽查专案》,出动86人次,完成查核23厂家,查获9家生产水产罐头食品业者不符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GHP。
稽查不合格名单及复查结果,食药署均已公布于官网。
食药署南区管理中心主任刘芳铭表示,缺失多为部分产品杀菌条件订定程序未符合GHP的规定、食品添加物未落实三专管理、天花板或墙面不洁、温湿度纪录及杀菌纪录未落实等,地方县市政府卫生局已命其限期改正。
食药署表示,目前皆已完成复查,其中8家业者已改善完成,另外1家卫生局已前往复查,业者已于期限内补申请,惟须完成杀菌条件订定程序,以符合GHP规定,若无改善可开罚。
刘芳铭说,另抽验59件水产罐头,检验《罐头食品类卫生标准》中重金属铅及锡的含量,检验结果均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