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工业盐浸泡豆腐皮
张某某多次购买工业盐,然后将工业盐与水混合,用于制作浸泡豆腐皮,并将浸泡过的豆腐皮销售到历城区仲宫镇附近,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
工业盐和饲料添加剂做出烧饼
烧饼店老板温某某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工业盐和饲料添加剂氯化钠制作烧饼并出售,被盐务局在检查中发现,当场查获工业盐10公斤和饲料添加剂氯化钠50公斤。温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食用工业盐的危害
工业盐又称亚硝酸钠,用途为建筑施工,制造染料、防锈剂,大量用于印染、漂白等方面,虽然价格低廉,但一旦食用,将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大危害。工业盐重金属含量超标,含有钡、铅、亚硝酸盐等有毒有害物质,长期摄入可致婴儿智力低下、生长缓慢、痴呆,成人食用可影响生长发育,导致慢性或急性中毒、致癌,严重的造成人员死亡,还可能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导致胎儿畸形。不仅直接食用工业盐会引发中毒,食用用工业盐腌制的鸭蛋和咸鱼等也会引发中毒。
根据相关规定,严禁将工业盐代替食用盐使用。工业盐中含有大量的亚硝酸盐,人体摄入0.2-0.5克亚硝酸盐会引起中毒;摄入3克亚硝酸盐,可致人死亡。
■检察官提醒
如何识别假盐
消费者在购买食用盐时,应选择正规商家购买,注意食用盐的包装标志。选择外观质白呈细沙状的食盐,标识清晰完整,并写明成分、含量、厂名、厂址等信息,同时要索取购货凭证。从外观看,假碘盐的包装袋质地较差,颜色比较鲜艳,袋子锯齿棱角分明,切割比较明显,标志粘贴不规范。
赚钱要守住良心底线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对于食品加工商来说,赚钱要守住良心这道底线,千万不能贪图便宜,从非法渠道购买“私盐”、“粗盐”加工食物。根据法律规定,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工业盐加工食物并销售,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有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难逃法律的制裁。
■延伸新闻
用工业盐冒充加碘精制盐卖给41户村民
平阴一男子获刑7个月
杨某非法购进工业盐后冒充加碘精制用盐,到平阴县几个偏僻的村庄销售,在销售过程中还让当地一女子冯某帮忙推销。日前,平阴县人民法院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杨某做出判决。据悉,该案也是山东省首例嫌疑人因销售不含碘食盐获刑的案件。
2014年6月,杨某在明知“李哥”无经营许可证,也没有食盐合格证的情况下,由“李哥”送货,购买了用白色的塑料编织袋包装、每袋50公斤的用工业用盐冒充的加碘精制用盐。杨某用自己购置的印有“超市专用”的包装袋将该盐分装,每袋分装10公斤。2014年6月中旬,杨某向冯某提出由冯某帮助推销分装后的“食盐”。
冯某在未向杨某索要经营许可证及食盐合格证,已经预测到杨某所销售的“食盐”系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的情况下,和杨某一起在平阴县玫瑰镇王桥村、庞口村、崔山头村等地将该盐向41户群众销售,共计销售460公斤。经山东省盐及盐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两人销售的盐符合精制工业盐二级技术指标要求,经平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他们销售的盐,碘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的规定。经山东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证明,平阴县属于碘缺乏地区,应销售含碘盐。
案发后,当地警方从杨某处依法扣押绿色食品精制盐包装袋34抽、未加碘精制盐15公斤、粗盐32.5公斤、作案工具摩托三轮车一辆。自玫瑰镇王桥村、玫瑰镇庞口村、玫瑰镇崔山头村村民处扣押两人所销售的工业盐425.55公斤。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冯某销售不含碘的食盐,其行为均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终判处杨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判处冯某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禁止冯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延伸阅读
如何从外观上辨别真假盐
1.从包装外表看:假碘盐的包装袋质地较次,颜色比较鲜艳。
2.从封边锯齿看:假碘盐袋子锯齿棱角分明,切割比较明显。另外,真碘盐袋子封边比较正规,两头封边宽度相等,但假碘盐袋子往往会一端长出一些。
3.从防伪标志看:真碘盐袋子上的标志都工工整整地贴在同一个位置,而假碘盐袋子上的标志粘贴的明显不规范。
4.购买后用简便方法鉴别:在新切开的新鲜地瓜或马铃薯上抹撒食盐,切面变蓝是加碘食盐,否则是假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