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第十届石龙
据介绍,石龙会议已举办10年之久,其宗旨为“合作交流、提高创新”。如今,在建设法治中国的大背景下,石龙会议将继续汇集智慧、凝聚共识,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沿着法治的轨道不断前进。
新食安法带来三大改变建立史上“*严厉”惩处制度
新
一是以法律形式固定监管体制改革成果,完善监管制度机制。从三个部门分段监管到一个部门统一监管;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以后,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监管;食品添加剂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监管。
二是完善监管制度。据了解,当前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企业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的制度不完善;对网络食品交易等新兴食品经营业态的监管没有法律依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监管缺乏法律制度保障;管理手段单一,加强社会共治方面有不足。对此,新法有针对性地解决了上述问题。
三是建立了*严厉的惩处制度,发挥重典治乱威慑作用。现今,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因此,通过修改法律,进一步完善法律责任的规定,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建立*严厉的处罚制度。比如,大幅提高处罚额度,*高罚款可达到货值的30倍,情节严重的,可处行政拘留,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终身禁业,终身不能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
为落实“四个*严”严管严查严打力度将加大
在新食品安全法即将实施的大背景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如何做到“*严谨的标准、*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严肃的问责”成为关注的焦点。
对此,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落实“四个*严”,省食药监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加大严管严查严打力度,特别是“行业潜规则”的打击力度,“四品一械”的抽验力度、处罚力度及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等方面。
在大力打击“行业潜规则”的方面,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点查处持证企业主观故意违法、非法添加、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行为。通过加大检查的力度和频率,及时掌握持证企业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完善举报投诉奖励制度,鼓励对重大违法案件的举报,及时掌握违法线索,解决发现难、取证难、调查难的问题。
而对于加大“四品一械”的抽验力度,则组建
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也将成为监管的有力手段。比如说,一旦查实违法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中非法添加的,违反禁止性规定,存在主观故意的,一律按法律规定的*高上限处罚;多次违法或抽检不合格、整改仍不合格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屡查屡犯的,一律依法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对严重违法违规企业或责任人一律纳入“黑名单”“曝光台”等。
据了解,现阶段食品药品违法活动越来越隐蔽,方式越来越多,形式越来越复杂,这致使查处难度加大。为了应对这一情况,加大犯罪行为打击力度,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检法部门建立了一系列工作机制。据相关负责人透露,双方将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检验鉴定、信息联合发布等工作机制,推动信息互通成果共享。
围绕“*严厉的处罚”开展工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会议指出,广东省近年来食品药品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初步构建覆盖省、市、县、镇的四级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2015年以来,全省食药监稽查部门按照“*严厉处罚”的要求,开展行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行动主要围绕四个方面,分别是以查办食品药品违法案件为主业,严厉打击重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案件查处信息公开力度和黑名单制度执行力度。
全省食药监稽查部门以查办食品药品违法案件为主业,截至8月31日,全省查办案件16735宗,罚没款6384万元,捣毁窝点272个。同时,严厉打击重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今年6月18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省公安厅召开重大案件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10件重大典型案件。此外,深圳市市场稽查局查获新中国成立以来案值*大的走私冻肉案,涉案问题冻肉6998吨,货值达3.69亿元。
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出台《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移送和办理工作的意见》。比如,执法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通报公安机关提请提前介入,并配合、协助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与公安机关共同掌握移送案件查办进展情况,及时追查违法产品流向,*大限度防控危害风险。
数据显示,截至8月31日,2015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移送案件达935宗。在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广东省公安厅联合开展的“秋风行动”中,共打掉肉及肉制品非法生产窝点2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1人。
相较于此前,案件查处信息公开力度和黑名单制度执行力度已加大。截至8月31日,全省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案件数7639宗,公布“黑名单”信息62条,将62家严重违法违规企业或责任人纳入“黑名单”管理,有力推动社会共治局面的形成。此外,进一步加强抽检信息发布工作,提高发布频次,切实做到“规范、及时、准确”。
撰文:牛思远 周漉珊 石耀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