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莱芜9月8日讯(记者 亓秀宝 通讯员 刘传锋8日,大众网记者从莱芜市
8月31日,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一蒸包店加工蒸包时非法添加复合膨松剂(又名泡打粉,主要成分为硫酸铝钾,属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含铝添加剂,当事人对非法添加含铝添加剂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当即扣押现场正在使用的500克复合膨松剂并立案查处。
专家介绍,长期摄入过量的铝,会损害骨骼和神经系统,容易导致记忆力减退与智力下降,引发骨质疏松等疾病。早在2014年5月1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食品、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氨(俗称“明矾”。今年以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开展了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行为,对市民经常食用的包子、馒头、糕点、油条等产品进行重点检查,现场发现非法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经检验铝含量超过国家标准的,将依据《
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在加工小麦粉制品时,使用酵母发酵等其他工艺替代含铝添加剂,以确保食品安全。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养成科学饮食习惯,减少铝的摄入量,一是选用自然发酵法或无铝膨松剂制作的馒头和糕点,避免购买过于蓬松的馒头、包子、蒸糕或焙烤、油炸面制品;二是烹制食品过程应减少铝制器具、铝箔的使用,避免使用铝制器具盛装番茄、醋等酸性食物;三是学习食品安全常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采购食物时尽可能到正规商场购买。如发现有违法添加含铝食品添加剂行为,请及时拨打12331投诉举报。
相关链接:2015年10月1日起,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百二十四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