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市民张女士向本报反映称,“我在胶州市佳乐家超市购买的
“月饼里吃出一条一厘米长的活虫,我怀疑他们包月饼的馅是用的陈馅。”8月31日,市民张女士向本报反映称,她从购买于胶州市佳乐家超市的月饼里吃出了长约一厘米长的活虫,这让她和女儿都感到恶心不已。
8月29日晚 ,张女士来到了位于胶州市广州南路的佳乐家超市。“我买的是散装月饼,就买了两个。”张女士说。据张女士介绍,就这两个月饼还是在两个不同的柜台购买的。“我买了**个后,他们的员工就跟我*力推荐一种板栗馅的,我寻思反正也吃不了多少,就买一个吧。”据张女士称,就是这个店员*力推荐的板栗馅月饼出了问题。
8月30日晚,张女士拿出月饼和女儿一同食用。“**个月饼没事儿,第二个月饼我都已经切了两块吃掉了,就是在切第三块的时候,我女儿吆喝起来了说月饼里有虫子,”张女士说:“那个虫子当时是活的,长度大约有1厘米,头是黑色的,身子是白的。我一下掐住虫子的头把它掐死了。”
发现虫子后,张女士立马带着月饼又来到了佳乐家超市。“我去了之后,他们的店员跟我说,既然我来了可以给我个车费。从月饼里吃出虫子根本不是什么车费不车费的事儿,这是食品安全问题。当时我没同意,我说要找他们领导,他们让我先回去,到时候再联系我。”张女士说。第二天,张女士接到了超市领导打来的电话,超市方同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张女士十倍赔偿,月饼是花2.57元买的,也就是说超市同意给予张女士不到26元的经济赔偿。接到电话后,张女士来到超市签字理赔,“他们又突然变卦了说让我把月饼带来,我一听很生气,本来月饼还在,我赌气跟他们说没有了,他们说月饼没有了就不能给我赔偿了”。
8月31日下午,城市信报/信网记者联系到了胶州佳乐家超市客户服务室的工作人员杨女士 ,杨女士为当天晚班工作人员,换班时上早班的同事就张女士的问题也与她进行了交接。杨女士所说的事情经过与张女士描述得吻合。“有提前通知带月饼过来吗?”记者问。“没有。”杨女士回答。对于为什么没有提前通知张女士的问题,杨女士表示:“按照常理来说,赔偿都是需要提供产品的,这个月饼是我们的自营品牌,属于日配组。我们需要把月饼给员工看,有关领导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我们要对他们进行处罚的。”杨女士说。
杨女士同时表示,超市方面后来与张女士再次进行了沟通:“虽然现在不能确定虫子本身就在月饼里,但按照常理,月饼经过高温烘烤,是不可能有活虫的。即便这样我们还是愿意按照法律规定给张女士10倍赔偿。我们后来也跟她沟通过了,她有空的时候就可以带着月饼过来,我们还是会给她赔偿。” 文/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张越 图片由市民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