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2日消息(记者焦莹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7月28日发布公告,公布今年5-6月畜禽肉抽检结果,显示抽检的420批次样品中,有11批次不合格。这其中有两批次产品检出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瘦肉精”。公告显示,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为“北京森顺恒发商贸有限公司”的前臀尖以及哈尔滨大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猪里脊肉都被检出“沙丁胺醇”。沙丁胺醇和西马特罗是俗称“瘦肉精”中的两种,农业部规定该类药物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根据公告,北京森顺恒发商贸有限公司的前臀尖供应到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哈尔滨友谊路分店。值得注意的是,这是此次抽检不合格产品中**一家销售地和产地不在同一城市的样品。对此,沃尔玛回应称:公司已经成立一个跨部门小组对此事展开调查。公司在7月29日获知商品不合格信息后,就立即暂停了与该供应商的合作,并全力配合政府部门开展调查。沃尔玛的声明还表示说:“根据初步调查结果,该商品供应商森顺恒发的相关证照以及该批商品获得国家有关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检验检疫报告,符合国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