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月12日电
从新华社记者近期各地调研情况看,一些走私分子通过海上偷运或绕越设关地走私牛肉、猪蹄、鸡爪等冷冻品入境。这些走私冻品未经检验检疫,有的是过期肉,而且储存和运输条件恶劣,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
7月1日至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检查组,对南宁、柳州、玉林、百色、崇左、来宾等6个市的冷冻库食品开展检查。检查组随机抽查了33家冷冻食品经营户。此次检查共发现无中文标签、无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无生产日期冻肉、鸡爪、鸡翅、肥牛、猪蹄等共计53.42吨。
南宁是全国走私冻品重要中转站。南宁市工商局副调研员罗龙12日告诉新华社记者,今年4月南宁市打私办组织商务、工商、食药等多部门,对南宁市市场
罗龙介绍,结合全市打私部门通报和专项查处结果,仅今年1至4月,全市查货的走私冻品数量就有2000多吨,涉及牛肉、鸡爪、猪脚等肉制品,产地来自美国、加拿大以及欧洲、南美等地区。
7月8日,中越边境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县集中销毁查获的670余吨牛肉、鸡爪等走私冻品。这些“冻肉”从越南走私入境,原产地不明,抽查的样品没有中文标识,也没有经过任何检验检疫,查获后经检验冰冻时间*长的已达数年,有的已变质发臭。
据西双版纳州政府新闻办介绍,今年1月至6月,西双版纳海关查获冻品案件209起,查获冻品2306.31吨,主要是冻牛肉、冻鸡附产品(数据含边防、公安等执法部门查获移交海关处理的案件。冻品有的有生产时间,有的没有。
三部门12日发布的通告称,海关总署、公安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对走私冷冻肉品犯罪行为的调查,全力追查走私入境冷冻肉品的来源及销售去向,包括幕后指使人、承运企业和相关人员、承储冷库经营企业和相关人员以及采购使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所有冷冻仓库、肉食品经营企业、加工企业、餐饮企业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不得承储、购买、销售来源不明的冷冻肉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北京、天津、辽宁、上海、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云南等省份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行政区域内所有冷库进行排查,重点检查2014年以来承储冷冻肉品的来源、数量和销售去向。
通告称,欢迎广大消费者和媒体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对破获重大违法案件做出贡献的,有关部门将给予相应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