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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认为其特有包装装潢应受到保护
此次庭审,王老吉与加多宝到底谁是知名商品、谁才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再次成为辩论的焦点。除了知名商品的认定外,本案的争议焦点还包括加多宝公司和广药集团在本案中请求予以保护的特有包装装潢的具体内容和载体是什么;加多宝公司和广药集团主张本案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益归属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如果一方当事人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如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等。
加多宝方面认为,其生产的红罐凉茶是知名商品,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装装潢受到保护;在一审中,广药举证时,手拿加多宝生产的红罐凉茶说是知名商品;广药承认两个红罐凉茶的配方不一样,说明加多宝生产的红罐凉茶与广药生产的红罐凉茶是完全不同的产品。如果法院认定广药生产的红罐凉茶是知名商品,那么,广药使用“王老吉”商标生产的红罐产品灌入“白开水”也是知名商品显然是个笑话,是不能成立的,这其实是在欺骗消费者。 “显然,一审判决中存在诸多错误,*高人民法院均已注意到且在二审的时候给予特别关注,并重新梳理焦点问题,相信*高院在二审时一定能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我们坚信二审加多宝一定会胜诉。”加多宝方面强调。
加多宝称广药提供新证据无效
今年6月12日,“红罐案”二审预备庭开庭,王老吉二审提交了新证据,称加多宝一直使用的排名中介机构——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今年3月被央视曝光为“三无”机构。
对此,加多宝方面昨天回应,广药在6月12日预备庭提交的新证据,超出法院要求提交证据的期限,是违规的,证据当然是无效的,对二审结果没有任何帮助,这是广药的一贯伎俩。
判决结果将深刻地影响凉茶市场格局
“红罐案”于2012年7月立案,经历896天的等待后,广东省**人民法院于2014年12月19日做出一审判决:红罐凉茶装潢所有权*终归属王老吉,加多宝凉茶外包装已构成侵权。判定加多宝赔偿王老吉1.5亿元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余元,并要求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与王老吉红罐凉茶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包装装潢;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与王老吉红罐凉茶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包装装潢的产品;立即销毁与王老吉红罐凉茶相同或者相近似包装装潢的库存侵权产品;立即停止使用并移除或销毁所有载有加多宝的广告以及各种介绍宣传材料等。一审败诉后,加多宝提起上诉。今年6月12日,“红罐案”二审预备庭开庭;昨天*高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审理“红罐案”。
据悉,加多宝公司与广药集团、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多起关联诉讼,涉及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等多个诉由,争议标的总金额已超过30亿元。本案的红罐包装装潢权益归属之争为双方争议的系列案件中的核心诉讼,也是目前**进入*高人民法院审理程序的案件,因此,该案的判决结果将深刻地影响凉茶市场的格局。
文/本报记者 吴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