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
此次专项行动围绕重点区域、市场和企业,对辖区内工业用盐加工、生产企业进行了集中拉网式检查。检查重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将工业废渣、废液制盐、液体盐或不符合食用盐质量标准的盐产品在食用盐市场上销售的;二是将工业废渣、废液制盐、液体盐或不符合食用盐质量标准的盐产品用于食品加工的;三是违反盐业法规,无食盐准运证托运或运输省外盐产品入州的;四是擅自分装加工小包装食盐的;五是使用食品生产加工用盐的单位以及农业、畜牧、渔业用盐单位擅自购进食盐的;六是用盐单位转销生产加工用盐的。检查活动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对用盐企业进行了《四川省盐业管理条例》宣传。对违法购进一般工业用盐行为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要求进行整改。
此次专项行动未发现非法使用假冒伪劣食盐、工业盐或不合格食盐加工饮食等行为,进一步净化了食盐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