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网邢台电(记者张会武通讯员赵增强张卫锋
大全系邢台县人,偶尔听说加工小袋盐比较赚钱。2014年9月初,购买了封口机、充电机、电子计价秤、绿色碘盐包装袋和100斤不含碘的散盐,在家中加工食用盐。后经群众举报,2014年10月7日,邢台县盐政管理所和公安民警在其家中查获已加工分装好的46袋400g假冒小包装盐计重19公斤,13袋2500g假冒小包装盐计重26公斤及部分生产工具和绿色碘盐空包装袋、电子秤、封口机等用品。同年10月31日,其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邢台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大全生成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碘缺乏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条款之规定,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鉴于其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且所加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