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6日讯(记者 于鹏飞 记者从市
记者了解到,这10项专项整治行动分别为: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专项整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索证索票专项整治、食品生产经营卫生管理专项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餐饮服务单位厨房清洁专项整治、化妆品经营专项整治、基层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整治方案、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和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整治。
据市食药监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这10项专项整治行动是在总结梳理2014年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产品抽检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确定的,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原则上于今年11月上旬完成。其中4月至8月为集中整治阶段,集中排查质量安全隐患,制定完善针对性整改措施。针对发现的问题,深挖根源,消除隐患,严厉查处,彻底整改。”
记者注意到,全市各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改进整治方法,注重与日常监管、抽检监测和投诉举报相结合,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主渠道作用,鼓励公众参与监督,拓展案件线索来源,提升整治的靶向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