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生产销售“毒豆芽” 男子缓刑期内禁碰“食品”

百检网 2021-11-15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记者李辉3月26日,记者从皋兰县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宣判了一起生产、销售有害食品案,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自2010年8月份以来,刘某某租用皋兰县实验林场院内的平房从事豆芽生产。为使豆芽粗大、无根或根少有卖相,刘某某在泡制豆子的过程中添加特效无根黄豆芽素,并将所生产的豆芽销售于皋兰县城多个蔬菜经营商铺零售,从中获利。2013年9月16日上午7时许,皋兰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将刘某某在其生产现场抓获。经兰州大学分析测试中心鉴定,现场查获的特效无根黄豆芽素主要成分为6-苄基腺嘌呤。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