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振 通讯员 李玉军近日,记者从胶州市
“当前,国内外动物疫情形势异常严峻,新的病毒不断出现,旧的病毒不断变异,为切实做到科学防控动物疫病,胶州市已经开始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市畜牧兽医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将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四类畜禽疫病病种进行集中免疫,根据规划,将于4月底前完成检查验收。
记者了解到,根据规定,种鸡、蛋鸡和内销肉鸡须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双价灭活疫苗,商品代肉鸡须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双价灭活疫苗,水禽和鸽子须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基因重组灭活疫苗,生猪须免疫猪瘟脾淋苗、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O型口蹄疫疫苗,黄牛、羊须免疫口蹄疫O型-亚洲Ⅰ型双价灭活疫苗,奶牛须免疫口蹄疫O型-亚洲Ⅰ型双价灭活疫苗和A型口蹄疫疫苗,而免疫病种所需疫苗由青岛市畜牧兽医局统一进行政府采购,由胶州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基层站逐级供应。
市畜牧兽医局工作人员表示,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将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小区全部纳入程序化免疫,并向有一定免疫技术水平的较大散养户延伸,而社会散养户采取集中免疫和每月25日补免制度相结合的强制免疫模式,由村级动物防疫员统一组织实施,养殖场、户应主动配合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并积*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不作为行为进行举报。
由于春季气温回暖,易发生动物疫病,因此养殖场、户在做好集中免疫的同时,还应在对舍内及周围环境每周消毒2次以上,疫情形势严峻时要每天消毒一次,在猪瘟免疫14天后,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免疫28天后,按照一定比例采集样品送动监站进行免疫效果监测,在畜禽出栏时,须提前向所在地基层站申报产地检疫,经检疫合格的方可出售、调离饲养地,从外地引进畜禽时,须提前向当地基层站申报,经批准方可调入。
市畜牧兽医局工作人员表示,养殖场户在发现动物疫病或疑似动物疫病发生时,应当立即向镇政府农业办公室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等部门报告,而市民在发现不明病死畜禽时也不要擅自进行处理,应迅速上报当地政府或畜牧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