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
*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
本报讯 (记者 邹晨莹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贵州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将食品安全事故划分为四个等级,相应等级事故都有周密的部署,并对事故的报告和社会公开作出严格规定,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对机制,*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
该预案明确,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预案要求,发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时,发布蓝色(Ⅳ级预警信息;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发布黄色(Ⅲ级预警信息;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发布橙色(Ⅱ级预警信息;发生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发布红色(Ⅰ级预警信息。
发布预警信息后,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密切跟踪事故进展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以及技术人员和专家学者,适时对食品安全预警信息进行分析评估,研判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强度以及级别,并向社会公布与公众有关的食品安全事故预测信息和分析,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和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预案要求,经初步判断属于或者可能属于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事发地人民政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其他相关监管部门应当迅速向省人民政府报告,*长时间不得超过事发后2小时。
预案强调,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