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 记者李雪墨报道 近日,国家
2013年,国家总局对白酒质量安全监管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地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照2014年食品专项国家监督抽检计划,部署开展了白酒专项监督抽检。
本次专项抽检共抽检样品3000批次,样品涉及全国30个省(区、市1147家生产企业,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固形物、铅、甲醇、氰化物、糖精钠、安赛蜜、甜蜜素等8项。检出不合格样品278批次,抽检不合格率9.26%,涉及不合格项目6项,为酒精度、固形物、氰化物、甜蜜素、糖精钠、安赛蜜。其中酒精度检出不合格样品132批次,占抽检样品总数的4.4%,其次是甜蜜素、糖精钠、安赛蜜等甜味剂,涉及样品108批次,占抽检样品总数的3.6%,氰化物、固形物项目分别检出26、18批次,占抽检样品总数的0.87%、0.6%。
国家总局要求各地对专项监督抽检中检出的不合格白酒,责令经营单位立即停止销售、封存问题产品;对经营单位未履行进货查验、经营条件或经营环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要求的,立即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必须依法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依法处置不合格白酒产品涉及的生产企业,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召回问题产品,彻查原因,限期整改。原因未查明,整改未到位,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对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卫生条件、人员管理等不能持续符合许可规定的,必须依法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坚决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白酒的黑窝点、黑作坊和销售不符合规定的散装白酒经营单位。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