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0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贵州省
《办法》明确了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的适用对象为地方人民政府,承担食品安全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承担食品安全监管、检测职责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并进一步明细了责任制。
明确了地方人民政府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的五类行为,以及食品安全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责任追究的六种情形。
确定对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的责任人进行问责或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并适时向社会通报全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情况及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2014年12月30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贵州省
《办法》明确了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的适用对象为地方人民政府,承担食品安全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承担食品安全监管、检测职责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并进一步明细了责任制。
明确了地方人民政府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的五类行为,以及食品安全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责任追究的六种情形。
确定对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的责任人进行问责或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并适时向社会通报全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情况及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①本网注名来源于“互联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或者来源机构所有,如果有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本网联系,联系邮箱service@baijiantest.com,否则视为默认百检网有权进行转载。
②本网注名来源于“百检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百检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想要转载本网作品,请联系:service@baijiantest.com。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百检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③本网所载作品仅代表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百检立场,用户需作出独立判断,如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service@baijiante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