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女士买到的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徐丰 文/图 福州市民在
讨说法却变成做笔录
据林女士介绍,昨日中午,她到五里亭沃尔玛超市购物,为公司年会采购食品,期间购买了7盒的好时扁桃仁牛奶巧克力(270g,每罐售价29.8元,共200多元。当时并未查看保质期,等出了超市后,她查看保质期时,只见生产日期为2012年10月6日,保质期到2015年1月6日就过期了。她便拿着巧克力到超市前台欲询问情况,结果超市员工并未作出商品过期的解释,而是在查看录像后,竟然直接报警了,她就这样被带到了派出所做笔录。
昨日下午,记者见到林女士做完笔录出来,看到她的购物小票,巧克力确实在1月5日、6日就过期了。林女士说,超市认为她是恶意敲诈索赔,因此报了警,但是通过笔录问询,证实她是正当消费,没有立案。但她表示,买到了过期商品,超市不仅没有赔偿,还先报了警,让她名誉受损。
沃尔玛向林女士致歉
沃尔玛超市经理郑女士在了解情况后,先对超市员工的行为向林女士致歉。她解释说,之所以超市会报警,是因为超市近期几乎每周都会遭遇职业“打假人”的恶意敲诈,几乎都是针对巧克力这类昂贵食品的过期问题。超市每天都会严格检查商品,下架过期商品,不应该出现大量过期商品,而且还集中在巧克力。超市通过回放录像,怀疑这些人事先特意挑选货架上临近过期的商品,然后藏在超市角落隐蔽处,算准时间后,待商品过期2—3天,特意取出购买后再敲诈索赔。超市报警后,这些人就不再出现了,此次又是巧克力问题,因此误会林女士了。
昨日,林女士要求超市提供相关证据,超市无法指认其有恶意敲诈行为,事后给予了3倍货款600多元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