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5日,珠海
该旅客持中国护照,在入境行李查验时,检验检疫人员发现其携带了肉罐头(主要成分为猪肉和鸡肉,共21罐,5.1千克,原产国分别为丹麦和韩国,该旅客自述是出境旅游时购买,拟带回国内赠送给亲友。《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明确规定,(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禁止携带、邮寄进境。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对这些罐头作截留销毁处理。
据了解,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卫生状况不明,有携带多种病原微生物的可能,如果加工过程没有有效灭活,一旦接触易感动物,将会引起重大疫情,甚至危害人类健康。世界各国普遍禁止旅客携带肉类及其制品进境。国家质检总局2014年11月更新的《禁止从动物疫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中,韩国被列为禽流感和古典猪瘟流行国家,目前我国禁止输入来自韩国的禽类产品、猪及其产品。珠海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旅客,在进出境前务必注意相关法律规定,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任耀东 《中国**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