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安徽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立法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记者了解到,针对代表提出的58件立法议案,并案
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58件立法议案。截至目前,经并案处理后的31件立法项目中,3件已由常委会审议通过,2件已提请常委会审议;其余26件中,立法条件较为成熟的18件拟列入2015年立法计划,8件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将继续开展调研论证工作。
据悉,省人大常委会已审议通过的3部法规为:制定《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制定《安徽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修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此外,16件代表议案涉及制定《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该法规已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该条例草案经省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后,两次征求意见,共收到代表修改意见480余条,采纳或部分采纳代表意见380余条,占代表所提意见的79.2%。
18件立法项目拟列入2015年立法计划——
部分“聚焦”项目
-制定《安徽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方面的议案1件:省交通厅2011年就开展了条例的立法准备工作,拟定了条例草案初稿。今年省交通厅加大工作力度,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对草案初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报省政府。
-修改《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方面的议案1件:省住建厅已形成条例修改草案稿并报省政府。
-修改《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方面的议案1件:省工商局已完成条例修改草案的起草工作,并报省政府。
-制定《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方面的议案6件: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了相关立法调研论证工作,并形成了条例草案初稿。鉴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
-制定《安徽省城市节约用水条例》方面的议案1件:省水利厅早在几年前就开始了相关立法准备工作,今年又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形成了条例草案稿并报省政府。
-修订《安徽省旅游管理条例》方面的议案1件:省旅游局开展了一些立法准备工作,现已形成条例修订草案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