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日报12月9日讯 为确保
“小餐饮”加工间墙壁必须做防水
8日上午,记者跟随市食药监局的监管人员来到位于道外区红河新区701栋楼一间地下室的“小伟板面”看到,该店食品加工区的墙面上布满了因潮湿而造成的霉斑,用过的餐具摆在加工区内没有任何消毒措施。监管人员表示,“小伟板面”的食品加工条件不符合《黑龙江省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试行》要求,无法给其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在“小伟板面”店主拒不接受整改的前提下,市食药监管部门对其下达了查封通告,并交由道外区政府对其予以取缔。
据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黑龙江省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对于单项经营不含熘炒类、凉拌菜加工的小餐饮(如烧烤、火锅、麻辣烫、面条等,至少应有1个加工操作间,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至少设置两个清洗水池(水池大小满足实际需要,同时具备餐具消毒条件;含熘炒类、凉拌菜加工的小餐饮,厨餐面积需要控制在1:7以上。同时,小餐饮单位的加工操作间墙壁需要做防水处理。所有不达标的小餐饮单位将无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7000余无证“小餐饮”逐一“过筛子”
在此次活动期间,市食药监局对全市7000余家无证小餐饮企业进行了集中整治,并指导其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对于辖区内有固定门店经营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下,符合餐饮服务基本条件尚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小型餐饮单位,符合或经整改后符合《指导意见》要求的,将予以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并监督其合法经营;对历史存在、尚不具备发证条件但不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小餐饮,在其作出有效承诺、提交整改计划后,发放《临时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按C类餐饮单位进行监管,通报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对反复整改仍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小餐饮要依法进行查处,同时将情况通报当地政府。
目前,全市小餐饮单位持证率达到90%以上,城区主次干道、商业集中区、交通枢纽站、学校周边等区域基本解决小餐饮无证经营问题;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和信息公示率达到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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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全市无证小餐饮单位集中整治中,根据目前小餐饮单位的现实情况,哈尔滨市相应调整了小餐饮企业的获证准入条件。现行准入标准为:对于申请人无法提交有效产权证明的场所,申请人在承诺后,可凭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等相关使用权属证明,或物业管理公司、社区等单位或部门出具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使用证明,申请办理许可业务;对于暂时无法进行工商核名的申请人,在说明情况、签署承诺书后,可按申请人提交企业名称受理、审批,待核名后再予以更名;对于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小餐饮,要按照量化分级C级等级确定检查频次,开展监督检查和管理,对重点单位将适当调整监督检查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