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
一是认真开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整治。着重检查食品经营主体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问题。发现问题的,依法进行处置。重点检查已核准的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和依法经营情况;对自愿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药店按程序进行核查审批,依法许可;对已取得许可的试点药店加强日常监管。
二是严格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食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检验记录制度等食品安全制度,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严禁购入和销售无合法来源或无质量合格证明的食品。
三是扎实开展重点食品和重点区域专项检查。针对食用油、肉制品、节日食品、婴幼儿食品等重点品种,食用油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四是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食品经营者无证经营、销售过期变质、标签标识不规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假冒伪劣、“五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食品等违法行为。
通过集中整治,将有效净化食品市场消费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食品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