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沈阳11月20日电 (王磊日前,辽宁省举行《辽宁省基层
《辽宁省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指南》共分8册,坚持“可用、管用”的编写原则,针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食品安全协管员的日常监管工作进行规范,着力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突出基层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体系作用,推动落实政府、企业、部门、社会各方责任。
《辽宁省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指南》涵盖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食品生产监管、食品流通监管、食品餐饮监管、保健食品监管、监督执法、法制工作、投诉举报、培训指导、宣传应急、快速检测、食品安全协管员等13个大方面46项具体职能工作。
对每项业务工作都按照“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怎么做、怎么处理和评价、怎么存档保存”五个方面认真阐述。
省政府食安办副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王天宇指出,《辽宁省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指南》**,不仅体现出基层指南的重要性,更表明了辽宁省要将指南贯彻到基层的决心。食品安全工作任重道远,需要全面加强乡镇一级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做到在监督抽检结果真实有效的前提下保持较高合格率,不发生重大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客观评价的群众满意度达到全国**水平,群众的食品安全咨询、投诉、举报、建议在**时间得到处理解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人民群众真正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媒体、协会及其他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努力实现将我省建设成为全国食品安全放心省份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