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
一是规范食品经营者经营行为。要求食品经营者不得销售标签标识不清、不规范或无标签标识的食品,同时不得使用虚假、夸大、引人误解或具欺骗性的文字、图形介绍食品,不得以直接或以暗示性语言、图形、符号等误导消费者。
二是开展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检查。一是检查食品经营者销售的食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要求规范,是否有篡改标签标识的行为。二是检查
三是严厉打击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的行为。严厉打击篡改生产日期、伪造产地、违法涂改标签、虚假标注食品营养成分及含量、宣传食品具有疾病预防及治疗功能、冒用食品品牌或商标、伪造冒用生产经营许可证标示等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食品标签标识宣传力度。向经营者和消费者积*普及食品标签标识相关知识,增强经营者自律意识,不销售标签标识不清的食品,同时增强消费者对食品标签标识的认知能力,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理性消费观念。
五是积*受理消费者有关食品标签标识的投诉。充分发挥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解决消费者的投诉,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09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075户次,集贸市场156个次,取缔无证经营户16户,查办虚标生产日期案件2件,罚没金额0.4万元,没收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的食品67公斤。严厉打击了食品标签标识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增强了经营者和消费者对食品标签标识的认识。
(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