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9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彰化检方扳倒魏应充的关键事证,是一份顶新自己制作的油品检验报告,直指越南厂商收购的六家油品“全不适合食用”,魏应充看过报告仍决定
据报道,这份报告藏在顶新的“食品检验中心”,不在顶新总公司内。彰化检方侦办时,并不知道顶新设有检验中心。本月初检方搜查总公司,一名检验中心人员刚好回来,检方得知不动声色,突击检验中心取得这一证据。
彰化检方指出,今年3月初,时任顶新制油总经理的陈茂嘉,带队到越南大幸福公司查厂,大幸福负责人杨振益全程作陪,让陈等查厂人员看六家当地油厂供应的油品,顶新检验中心人员采样带回逐一检验。
检验人员非常认真,分析脂肪酸、重金属等成分,将数据写成详细的报告,并且对这六家的油品下了“不适合人体食用”结论,检验报告送到投资规划部门整理,*后总结注明大幸福供应的油品“不合格”。
3月下旬,顶新举行越南查厂报告项目会议,魏应充亲自主持,陈茂嘉和查厂人员都出席,参加会议的高层干部都有这份报告复印件,会后顶新没要求大幸福改善,还继续采购,采购文件由魏盖章。
检方在17日的声押庭中,当庭出示这份报告和当天项目会议的会议纪录,质疑魏应充“知情且参与”食用油的采购。
魏承认看过这份报告,但强调他没去越南查厂,辩称以为“不合格”是指大幸福的工厂设备与环境;律师也说,魏只负责决策,执行由总经理负责。
检方表示,顶新检验中心的专业报告不被公司采纳,显见企业经营者把利益摆中间,企业良心和社会责任放两边,虽然法令规定油厂设检验中心,却成了企业掩饰非法行径的障眼法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