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卫生新闻网讯 为确保“大桶水”
该局专门成立领导小组,抽调业务骨干分成4个检查组,从生产、流通、餐饮3个环节入手,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接到现场的方式,重点对“大桶水”生产企业资质、生产条件、产品质量控制和流通企业、餐饮服务单位进货和销售记录、索要证件及水桶QS标志、生产许可证编号、PC(PET标志等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了解各县区局“大桶水”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进度和落实成效,督导各单位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大桶水”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期间,共检查8家生产企业、44家经营单位、38家餐饮单位,对未建立采购台账和索证索票的4家流通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给予警告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对未建立查验记录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不能持续满足生产许可条件的2家生产企业,责令县局依法依规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