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我省在全国**出台《
省食药监局食品流通监管处相关人士表示,《
《标准》明确了什么是主体责任、有哪些主体责任、如何落实主体责任以及要达到的具体标准。按照高风险、较高风险、低风险三个等级,明确了食品经营者(企业的经营、贮存场所标准、设施设备、条件环境等。要求具备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销售的食品从质量、食品添加剂、生产日期、保质期到包装的各项标注等30多项内容,不符合标准的禁止销售。标准首次对散包装食品销售作出标注品名、生产日期以及生产者地址等详细的要求。
《标准》还首次对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经营食品从管理、场所设施、条件、环境、检查培训、食品检测等多方面制定出详细的标准要求。对照《标准》,食品经营者(企业对自己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如何落实这份责任与义务,心中有数,一目了然。
省食药监局要求:各地逐条落实《标准》的同时,还要将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和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结合起来,将已培育的食品安全示范店全部纳入落实主体责任的范围,培育出一批落实《标准》的示范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