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卫生新闻网讯 按照滕州市
一、规范主体资格。重点检查食品、餐饮经营户是否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依法办理《健康证》,并检查以上证件是否合法有效。3天以来,共检查学校食堂2家、食品经营户7家,餐饮经营户3家,对一家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学校食堂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并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对一家食品店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名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当场依法对该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二、严格索证索票。采取现场随机抽取预包装食品的方式,检查进货票据、供货商证照和食品检验报告。检查中,对1家无法现场提供供货商许可证的经营户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三、督促原料公示。要求食品加工店和现场制售点在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的加工原料、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及使用剂量等。
四、整治经营场所。要求经营场所(重点是餐饮场所包括桌椅必须清洁卫生,严格落实“防虫、防蚊、防蝇、防鼠、防尘、防腐”等防护要求。检查中,对1家卫生状况较差的餐饮经营户下达了《监督意见书》。
五、确保餐具洁净。要求餐饮单位必须保证其提供的餐具符合卫生要求,避免餐具给食品带来污染。检查中,对1家餐具洗刷不达标的早点经营户进行了停业整顿;
六、签订安全承诺。要求食品和餐饮经营户与监管责任人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并把承诺书张贴在场所醒目位置,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12331,方便消费者对其承诺内容进行监督。
开展专项检查以来,共发放《食品安全告知书》等宣传材料80余份,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12份,增强了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消费者的安全防范意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