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
——静海县大力推进“放心食品药品系列工程”建设纪实
记者王谦华 通讯员王文发
为加大群众对
静海是一个食品药品大县,获证食品生产企业259家,蔬菜种植面积9.7万亩,食品经营单位3574家,获证餐饮单位749家,生猪屠宰企业4家,奶站18个,药店207家,存栏5000只以上的肉鸡养殖户600多家。
为全面提升静海县食品药品安全整体水平,按照市食安委的统一部署,在全县开展食品安全5210工程和药品安全6103工程建设活动(即“放心馒头、放心猪肉、放心菜基地、放心奶、放心餐馆、放心肉鸡、放心豆制品、放心食品店、放心药店”等放心食品药品系列工程建设。通过开展放心食品药品系列工程建设,构筑政府监管、企业负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群众参与的放心食品药品工程体系,让放心食品药品走进千家万户,让老百姓吃得放心、用得安心。主要做法是:
——查打建一体。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2013年以来,各部门排查食品药品企业近9000家次,乡镇协管员排查出租房近500家,对排查出的180余处隐患进行了整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县食安委各部门依法查处食品药品案件368起,罚款135.75余万元。大力推动食品安全5210工程和药品安全6103工程建设。建成放心蔬菜基地2.6万亩,年生产放心蔬菜26万吨; “放心肉鸡养殖示范基地”18个,实现年出栏放心肉鸡400万只;全县4家屠宰企业全部签订了《
——统分协结合。县食安委协调各部门统一开展大型专项治理工作,制发相关文件43件,召开协调会议19次,开展全县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16次,各部门按照要求并结合实际积*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如,今年盐政执法队查办案件25起,没收私盐92.34吨;县卫生局拆除餐饮单位插管井173口。开展了联合执法活动,成立了联合执法队,研究制定了《联合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相关工作制度》,组织了20次联合执法,取缔黑窝点33个。
——点线面结合。深入推动三级网络建设,发挥协管员作用,在王口镇、大邱庄镇分别召开食品安全会议,交流工作经验,参观、考察、学习、推广这两个镇的先进经验。积*探索三小企业的监管,下发了《关于明确“三小”食品安全监管主体,落实监管责任的通知》,积累三小企业的监管经验。研究制订了《乡镇食品药品协管员管理办法》和《农村聚餐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基层协管员作用,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推进放心药店建设
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静海分局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自2013年开始大力推进药品安全监管“6103”工程建设,全面提升药品零售企业的质量管理和服务水平,保证药品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严格制定了药品零售企业量化分级管理(放心药店等级评定标准。 评定标准涵盖五个部分39项,对参评药店设定了4个级别。为准确掌握量化标准,召开了“量化分级”工作动员培训会。对所有药品零售企业的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进行了评定方案、评定步骤、评定方法、评定标准等方面的培训宣传。通过培训,使企业的质量管理人员对量化分级工作有了全面详细的掌握,对评定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增强了守法和自律意识,激发了企业对量化分级工作的工作热情与主动性。
在量化分级工作中,坚持评级工作与日常监督相结合、与服务相结合、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相结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对企业日常管理中存在的缺陷主动提出建设性意见,督促企业投入资金进行硬件设施设备改造。对209家具有提出申请资格的参评药店全部检查完毕。其中,B级企业 63家、C级141家、D级4家,无等级企业1家。经市局复查,静海县4家药店被评为A级药店(放心药店,并对评定结果向社会进行了公示。目前,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制作了统一的量化等级标示牌,对各药店进行了授牌并悬挂。
实施放心肉鸡工程
建立全程追溯体系
静海县以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以强化肉鸡养殖的规模化、标准化、制度化、质量监管信息化和强化肉鸡屠宰企业建立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为主要内容,全面实施放心肉鸡工程。
县畜牧部门在实施放心肉鸡工程建设中,从养殖到市场的全程监管中设立了三个关键控制点,严把三关:一是在养殖环节推广标准化生产、加强产地环境监测、违禁品及兽药残留监测,把好**道关口;二是在屠宰加工环节加强监管,产品出厂前开展质量安全检测,产品包装加贴标识,把好第二道关口;三是市场环节实行准入制度,坚持索证索票,建立经营台账,把好第三道关口,从而实现从生产到市场的全程质量监控。2013年,完成了放心肉鸡工程的规划和设计。2014年,全面启动放心肉鸡基地的建设、提升和改造,以肉鸡专业合作组织为龙头,以强化肉鸡养殖的规模化、标准化、制度化、质量监管信息化、质量可追溯为主要内容,建设50个放心肉鸡养殖基地,在每个养殖场配置1名质量安全内检员,负责养殖基地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和管理;建设县级检测站1个(挂靠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级检测点14个,实现年出栏规模达到1000万只,质量安全检测5批次,合格率达****,产地检疫合格率为****。
抓好放心餐馆建设
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自2012年以来,县卫生局不断推进食品安全放心餐馆工程建设工作,始终坚持“监管责任明确、监督网络清晰、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培训指导”的原则,不断提高餐饮服务单位**责任人的意识,强化餐饮单位认真落实“一个承诺、两个备案、三个公示、四道关口、五项专管、六个强化”要求。组织卫生监督员根据放心餐馆评定标准开展动态评定,评定内容包括许可证和健康证持有、索证索票管理、库存食品管理、加工过程卫生、生熟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存放和使用、餐具消毒保洁及餐厨废弃物处理等10个方面30余个小项,评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并根据其动态评定等级实施每年2至8次不等的常规监督;对不及格单位通过“一指导、二约谈、三处罚”的形式督促其整改。同时,积*开展放心餐馆示范街建设,充分发挥其引导辐射作用,带动周围餐饮企业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自2012年放心餐馆工程建设实施以来,县卫生局共组织开展放心餐馆动态评定7000余户次。目前,全县共有放心餐馆816家。其中,优秀167家、良好518家、一般131家。****张贴了放心餐馆笑脸标识,引导消费,真正做到放心消费看笑脸,笑脸餐馆更安全。
让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肉
静海积*开展放心猪肉工程建设,切实提高猪肉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让广大市民吃上放心猪肉。
据了解,放心猪肉工程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屠宰行业管理。
——制定了监管“红线”,所有定点屠宰企业不得屠宰、加工、销售注水肉和病害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定点资格,实行一票否决。
——建立了溯源制度。生猪屠宰企业建立了企业台账,对全县所有定点企业的生猪来源和屠宰检疫检验情况进行登记备查。
——定点屠宰企业实行了无害化处理制度,对病害猪肉和不可食用部分进行焚化等无害化处理。
——建立了联合诚信服务和安全承诺制度。
——建立了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有有关法规、制度、文件、账册等进行档案式管理。
——建立了日报制度。每天每个定点屠宰企业的屠宰数量、价格、生猪来源都及时登记、汇总并上报。
突击执法,开展多环节监管。
县商务委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针对管理各环节开展执法检查。同时,生猪屠宰管理相关部门还不定期组成多部门联合执法,对私宰严重的重点区域开展突击联合执法,对全县生猪屠宰和肉品经营场所、摊点以及餐厅等肉品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整治。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巡查教育12个场点,对生猪私屠滥宰和贩卖病死猪肉起到了惩戒作用。
(三加强宣传教育,调动群众积*参与。
强化对定点屠宰场的管理,督促场点开展内部培训,提高屠宰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员工业务技能。大力开展《
构建安全卫生的主食供应体系
馒头虽小,但与千家万户联系在一起,就是事关民生的大事。静海县将放心馒头工程列为惠民实事工程之一,在全县构建起“安全、卫生、方便”的放心主食供应体系。
——示范带动,加快放心馒头基地建设。以县内大型馒头生产企业为依托,通过政府引导、资源整合,重点扶持新建、改(扩建放心馒头建设项目。加大投入,加快科技创新和装备更新,改进生产工艺,在保证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的基础上,做强做大放心馒头生产企业。
——优化资源,推进放心馒头网络建设。发挥放心馒头企业主体作用,以现代营销理念为核心,加强市场调研,完善监测机制,建立以县城为重点,覆盖全县的放心馒头销售网络体系。要以现有“百货”、“百业”销售网点为基础,建设一批放心馒头直营店、连锁店、销售亭。同时,加强与大型超市、社区商务中心和信誉食品经营店的联系,发挥食品市场社会资源优势,采取加盟、合作等方式,扩大放心馒头的销售量和市场占有率,把馒头销售网点遍布全县主要街道和各大型社区,确保百姓能够就近买到放心馒头。
——规范运作,加强放心馒头品牌建设。大力开展放心馒头标识认证工作,精心组织放心馒头品牌提升活动,扩大知名品牌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静海馒头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鼓励“放心馒头”标准化、规范化生产企业积*注册商标,创建知名品牌。
——规范监管,形成合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馒头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同时,由县食安办负责完善放心馒头生产、配送和销售网络动态监管制度,定期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全县性的主食品市场综合监管执法活动,不断加大馒头等主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使馒头生产、配送、销售逐步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确保馒头等主食品生产、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
建设放心菜基地保障菜篮子安全
为进一步确保蔬菜的质量安全,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菜,静海县计划从2012年到2015年,建设放心菜基地4.5万亩。截至目前,已完成建设放心菜基地2.6万亩。其中,包括津美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生宝谷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超强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1个放心菜基地和大邱庄、陈官屯、中旺等6个监管乡镇。2014年,计划建设放心菜基地1.6万亩。确定了团泊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梦同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7个蔬菜生产基地和梁头镇、双塘镇、独流镇3个乡镇级监管部门,目前正在建设中。
在放心菜基地选择方面,严格按照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条件标准的要求,选择集中连片的,水、电、路、渠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的设施化蔬菜基地开展放心菜基地建设。凡是放心菜基地必须要达到无公害及以上产地的认定,必须是经过认证的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
在日常监管方面,建立了市、县、乡镇、基地四级监管体系,强化对农业投入品(化肥、农药等的执法检查,投入品检查年内不少于6次,通过日常宣传(发放国家禁限用农药标志板、宣传画和执法检查,严格控制国家禁限用农药的使用。同时,加强菜样抽查力度,菜样抽查和基地菜样自检数目不少于6100个。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过程的全程监控,规范田间记录和农事行为,加强对无公害企业规范使用无公害标志的监管,加强对市场上标称无公害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检查力度。
在营销体系建设方面,一是加强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其产业化和组织化程度,提高产品知名度和竞争力。二是积*推广“市场+基地+农户”、“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蔬菜直销车等直供模式,减少中间环节。三是积*推广 “可追溯系统”,换成通常的理解是电子身份证,也叫蔬菜的电子标签。市民通过手机扫码和短信等方式可以追溯到放心菜的品种、生产基地、生产日期等基本信息,做到生产信息可追溯。
通过4年的不懈努力,静海县要建设种植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管理制度化、处理商品化 放心菜基地4.5万亩,年产优质放心菜36万吨;基地内蔬菜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力争满足全县人民对地产优质放心蔬菜的质量与数量需求。
打造标准化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
工商静海分局为进一步提高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示范店的示范**作用,积*探索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营造广大群众满意的食品消费环境。针对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实际,在不断加强监管的同时,对打造规范合格食品店,发挥示范**作用进行了积*探索,对经营效益好、责任心强的经营户进行重点指导规范,制定了食品安全示范店认定方案、申请表和认定考核标准,连续两年对12家规模大、信誉高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静海县食品安全示范店的认定活动,对全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起到了积*作用。
2013年,根据天津市政府关于建立食品安全“5210”工程(即:5大体系、2个平台、10大放心食品的总体要求,根据市工商局制定的《天津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和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工商静海分局制订了县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工作方案,示范店条件包括:主体方面、硬件方面、管理方面等23项内容,严格考核,本着“成熟一家、发展一家”的指导思想,对40户重点经营者 ,采取入户指导、集中培训、重点帮扶的形式。经过近一年的培育,*终18家验收合格。
2014年,根据市政府20项民心工程和静海县10项民心工程的要求,按照市局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的统一安排,该局领导班子继续把这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日程,制定了具体方案,召开专题会议,作了具体部署,落实分工,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示范店创建工作。在总结去年示范店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创建活动将向乡村延伸,提高农村食品消费安全,让民心工程更加贴近百姓,对已上报41家拟申请县级示范店进行培养和指导,对2013年已认定的5户县级示范店推荐参加市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的认定,力争至年底完成县级40家、市级5家的认定工作。
食品安全示范店应当切实做到“四规范”:一是食品主体资格合法规范。食品安全示范店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场所环境整洁。二是食品质量合格和入市退市规范。食品安全示范店应当认真执行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并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三是食品经营行为合法规范。食品安全示范店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藏、销售食品,严禁添加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示范店的经营人员应当参加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食品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四是各项制度健全规范。建立健全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自检制度、质量管理制度、食品退市制度、应急处理制度、食品消费纠纷解决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
放心奶工程从生产到消费层层把关
静海为落实放心奶工程,为群众食用奶安全把好关,实施了畜牧、质监、工商及卫生联动的工作方法,把整个项目分解为“放心奶源”、“放心工厂”、“放心商店”和“放心餐饮”四个子工程。
畜牧部门通过建立健全生鲜乳质量安全部、市、县三级监督抽检、进货查验、黑名单通报等监管制度;积*推进养殖场牧场化改造进程,建立优质奶源基地;完善市级生鲜乳收购站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全县奶业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奶源基地建设。一是建立监管工作机制。二是完善制度。制订了生鲜乳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8项制度和生鲜乳收购、销售、检测记录等10项记录,使收购站日常管理制度化。三是强化监管技术培训。组织全县各奶站负责人、化验员、质量监管员举办奶业法律法规培训班3期,培训120人次,印发宣传资料1200份。四是扎实开展生乳整治。从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等环节,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非法收购站(点,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行为,规范生鲜乳收购秩序。通过集中督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坚持生鲜乳收购站日常检查、不定期巡查、每月抽检等监管制度,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共开展集中检查整治活动6次,其中联合执法检查4次,全年出动执法人员509人次。五是严格行政审核,严把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发放审批关。六是加强检测,确保生鲜乳质量不出问题。全县形成了部、市、县三级抽检,奶站自检,企业复检的生鲜乳质量检测体系。全年完成部、市、县抽检生鲜乳样品412个,企业自检980个,检测合格率为****,实现了收购站全覆盖。
质监部门扎实做好放心奶“示范乳制品厂”工程。落实乳制品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开展乳制品生产企业“四提升”活动,即检测能力提升、员工素质提升、追溯能力提升、生产条件提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的要求,加强对乳制品三聚氰胺、黄曲霉毒素M1专项抽检。对乳品企业从原料到成品都实施严格的管理:严格控制奶源,保证牛奶的质量安全,对采购的原辅材料进行批批检测,合格后方可收购。从生鲜牛奶进入奶仓开始直至包装成产品,牛奶不与外界环境接触,均在不锈钢容器和管道中进行,避免了环境对产品质量的影响。在生产加工全过程有专人跟踪,从原奶验收、储存、消毒、灌装到成品入库,每道工序都要取样,到化验室进行检测,包括品尝、感官、煮沸试验、酒精实验、酸度、脂肪、蛋白质等理化指标,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产品检测,配备有气相、液相色谱仪、冰点仪、原子吸收、原子荧光、乳脂快速检测仪和抗菌素检测仪等一系列乳品检测化验仪器。所有原料奶均经过近40多项指标的检测和出厂15项指标的检测。实施了月月监督检查的方法,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制度,并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实施了抽样检测,检测合格率****。
工商部门将放心奶工程建设融入日常监管,向日常监管要效果,使放心奶工程建设常态化,确保流通环节乳制品消费安全。一是严格主体准入。根据乳制品经营的相关规定,将乳制品经营单列为流通许可证的许可项目,独立于预包装食品之外,独立核准,未经核准不得从事乳制品经营活动。二是强化主体责任,严把乳制品进货关。乳制品经营者定期索要供货商证明文件、资质证明,严格落实婴幼儿配方奶粉批批索要检验报告制度,保证所经销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是来自国家质检部门公布的厂家属于产品名录的乳品。严格填写《流通环节乳制品经营者查验和记录供货者资质情况登记表》《流通环节乳制品经营者进货台账登记表》并存档备查;从事批发业务的乳制品经营者要按照《流通环节乳制品批发企业销售台账登记表》中的项目要求如实填写销售记录并存档备查,所有记录保留期限不得少于2年。三是加强日常巡查,把好流通环节乳品质量监督关。对乳制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列为年度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工作,乳制品列为重点品种,每次巡查作为必查项,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责任。重点对经营主体资格、经营条件、制度落实情况加强督导。尤其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包装、标签标识和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相关进口证单等的监督检查力度常抓不懈,确保乳制品质量安全。今年以来,工商分局帮助1607户有乳制品经营资格经营户建立健全了日常监管档案,对959户乳制品经营者进行了重点规范指导,对44个批次的液态奶(蛋白质、三聚氰胺、15个批次乳粉(三聚氰胺进行了快速检测,合格率达到****。对涉及投诉的一个批次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行了风险抽样检测,目前正在检测中。
卫生部门把放心奶建设工程纳入放心餐馆建设之中,严格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