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据
台湾地区食品药物管理署指出,联合县市政府卫生局至各连锁量贩大卖场、超市及超商进行标识抽检,至今总共出动检查人员621人次,共计查察1万6578件产品,不合格件数挂零。
台食药署连日发稿澄清立场并二度声明,重申米粉(丝标示政策立场不变,米含量****才能在品名标示为“纯米粉(丝”或“米粉(丝”,如米含量未达50%,品名不得宣称为“米粉(丝”或“调合米粉(丝”。
然而新竹米粉等地方名称老品牌可以“冠名”方式标示,至于“冠名”与“品名”的区别方式,食药署本周将邀请有关人士开会讨论,订出共同原则,并在下周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