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咸
2013年8月至9月期间,安丘市公安局在开展“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专项行动”中,该局城里派出所和治安大队联合办案,先后在辖区杨某、崔某、张某等7人经营的海产门市内,查获数量不等的喷扫过杀虫剂“敌敌畏”的食用咸鲅鱼。经警方审讯查实,杨某等7人为防止所销售的咸鲅鱼招蝇生虫,分别将稀释过的“敌敌畏”喷洒到鱼身,并对外销售。经有关部门检测,杨某等人所销售的咸鲅鱼“敌敌畏”含量达到5.06mg/kg不等。
今年3月至5月,安丘市人民法院先后对杨某等人的犯罪行为进行了判决。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杨某等人明知农药“敌敌畏”系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为了一己之私,在出售的咸鲅鱼中加入“敌敌畏”并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食品罪,依法判处杨某等人有期徒刑7至9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至5000元不等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