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
通报称,2014年3月7日,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了食用明胶专项检查。截止目前,已检查相关食品生产企业379家,经营单位12624户次,餐饮服务单位3504家次,抽检食用明胶及涉胶食品样品207个批次。207批次已检样品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包含金冠(中国食品有限公司采购的明胶原料2个批次,雅客(中国有限公司采购的明胶原料4个批次,蜡笔小新(福建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糖果制品2个批次。
“从检查情况看,未发现食品生产企业使用工业明胶或来历不明的食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通报表示。
该局还通报2012年铬胶囊事件发生后的全省监管情况。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食用药用明胶列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的重点,采取了提高检查频次、加大抽检力度等一系列强有力措施,强化食用药用明胶生产、使用环节的监管。
2013年,监管部门对位于漳平市的福建省**一家在产的食用明胶生产企业开展了多次监督检查,对使用食用明胶企业的原料进货查验、索票索证落实情况等进行深入核查,并加强原料明胶及涉胶食品的抽检,对明胶及使用明胶生产的食品共抽检263个批次,未发现铬超标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
宁德市监管部门对福建省**一家生产药用明胶的福建三铭胶业有限公司组织了5次日常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均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责令企业立即整改。2013年6月还对该公司生产的2个批次药用明胶进行了抽检,结果均合格。
通报还表示,下一步,该局将按照福建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食药监管总局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食用药用明胶生产企业、胶囊生产企业及涉胶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切实守住食品药品安全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