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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发现假酒制造窝点
2月20日,蓝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举报,有人在蓝田县城大量生产假酒,然后运往西安城区销售,具体生产地点不清楚,只知道造假者经常开一辆黑色本田轿车,往返于蓝田西安之间运货。
接到线索后,县公安局抽调经侦大队、城关派出所警力组成专案组。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在县城及附近认真摸排,一路通过西蓝高速收费站监控,寻找涉案车辆。很快,一辆车牌号为陕A037XX的黑色本田雅阁小轿车被锁定。
跟踪过程中,民警发现司机反侦察意识较强,多次采取闯红灯,突然掉头、加速逃跑等方式企图摆脱警方跟踪。经过多日跟踪,3月1日,在蓝关镇西寨村一民房内,民警终于发现了这个假酒制造窝点。
涉案金额10万余元
造假酒窝点在一个高墙大院里,为了不惊动造假者,当晚,民警冒着细雨蹲守了4个多小时。3月2日凌晨,就在雷某打开院门准备往外送货时,民警一拥而入,当场将他抓获,随后在二楼的其他房间内,民警将躲藏在床底下的高某抓获。民警当场查获"6年西凤"、"15年西凤"、"10年华山论剑"、"20年华山论剑"以及五粮液等假酒200余瓶,此外,还有用来制作假酒的原料酒"四川老窖"4桶,以及大量酒类包装和制假工具。
经过20多个小时的审讯,高某、雷某终于承认造假的事实,并交代他们在西安还存有部分假酒和账本。当天,在西影路观音庙村一处租住房内,民警还查获多瓶假冒"国窖1573""五粮液",还有两本账本。证据显示,短短两三个月时间内,二人生产的各类假酒多达300余箱,涉案金额10万余元。
两
昨日上午,经侦大队大队长李年利介绍,造假窝点老板高某今年53岁,2008年,就曾因在长安区制造假酒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这次是重操旧业。雷某20多岁,与高某沾亲带故,两人分工明确,高某主要负责出资、联系销售,雷某则负责购买原料、生产加工和运货。
自2013年12月开始,两人在西寨村租用民房,购买设备和假酒原料等,开始生产假酒。"他们用的原料主要是'四川老窖''沱牌'等低档酒,根据客户需要,改头换面,伪造成高档酒,一共涉及7个品牌。"李年利说,二人用的原料酒,一斤不过三四块钱,一桶原料酒能造出7瓶假冒名酒,利润相当可观。为了躲避打击,二人从来不大量存酒,每次都是按照客户订货量,进行生产加工,一般利用下午进行生产,晚上趁天黑运往西安。全部销往一些烟酒批发商店、小超市等。
昨日,高某、雷某已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刑事拘留。目前,针对假酒原料、商标及包装等来源,警方还在进一步深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