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向他人低价购进淘汰的公种猪私自 屠宰,并且盖上花50元买来的伪造公章,假冒合格的 猪肉销售出去。经过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采样检验,这批猪肉检验出有蓝耳病等疫病。昨日上午,兴宁区法院开庭近4个小时,对涉案的10名人员进行审理,其中还有父子三人。
父子三人齐齐上阵
私刻印章盖"合格"
今年已经53岁的李某称,自己之前经营鱼塘,后来转行做起了私宰猪,并从供应鱼塘饲料商那里了解到货源。据了解,李某从周边猪场购进未经检验的公种猪之后,由大儿子打电话通知陈某、彭某等买家过来挑选猪,选中之后由买家自己当场宰杀,二儿子则负责收钱,清理一下猪内脏等,李某妻子的大姐黄某则在现场打扫卫生,并从买家那里买回猪头拿回去销售。通常,这些肉会销往茅桥、长堽岭等菜市。
"没有经过检验的肉并不代表不能拿出去卖!"庭上,彭某称这些猪肉看不出什么异常,应该是正常的肉。而李某也称买来的猪都是活的,死猪是不要的。他认为,虽然这些猪没有经过检验,但是自己都是宰杀活猪,应该不会有什么,而且自己也会拿回去吃。
对于猪肉上"肉检合格"的印章,陈某、彭某等人表示自己都盖过,是李某在西关路花50元买的。但经过建检疫部门的现场采样检验,发现这批猪肉并未合格,而是检验出链球菌2型、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病毒核酸等呈阳性,不符合卫生要求,应予以销毁。
大学毕业生干私宰
父称爱子并非为钱
据了解,李某的大儿子是大学毕业,二儿子是中专学历。按照他们的学历,两人在社会上可以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为何还要跟着父亲做这样违法的工作?难道真的是暴利行业?
对此,李某称,其实这一行并不挣钱,他以每头680元的价格购入,以700元卖出,从中赚取20元的差价,每天可以宰杀10头猪,每个月大概宰杀7次。如此算下来,靠私宰 生猪,每个月仅仅能够赚1400元。而从李某这里进货销售的陈某、彭某等人也称,按照他们进货成本,每1000元成本的利润为100元左右。
如此"不挣钱",为何李某还要将儿子留在身边?更何况家中还有90岁的老母亲和3岁的孙女等共计八口人吃饭。对此,李某称,以前对儿子关心太少,现在怕儿子没事干学坏,只有跟在自己身边做工才放心。而且家中还有一栋楼出租,每月还有两三千元的收入,以此来维持家中的生活。
多名被告庭上忏悔
希望能有机会悔改
昨日的庭审上,不少被告人称知道自己的行为不对,但并不知道触犯了法律。彭某等人的辩护人也对检验报告提出了质疑,认为检验样本并不能确定整批猪都有问题;而且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资质提出了质疑,并称无法确定这一检验结果是否能达到法律规定的"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因此,不应当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来追究刑事责任。
当日,庭上有几名被告人还是20多岁的小伙子,看到台下的家人都忍不住掉泪。而刚刚做奶奶的黄某则当庭痛哭,希望能抱一抱两个月大的孙子。李某也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称他们父子三人都"进来了",家中只剩下一众女人,*担心已经90岁高龄的母亲。虽然他们都希望能够给自己一次机会,但是毕竟还是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昨日,法院庭审近4小时,判决结果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