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财政部了解到,根据日前审议通过的《2014年关税实施方案》,在*惠国税率方面,对
对感光材料等47种商品继续实施从量税或复合税,其中调整了1个冻鸡爪、4个胶片税目的从量税税率,并调整了广播级磁带录像机等5个税目的复合税税率;对10个非全税目信息技术产品继续实行海关核查管理,税目税率维持不变;其他*惠国税率维持不变。
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贸易或关税优惠协定、双边换文情况以及国务院有关决定,对原产于埃塞俄比亚、贝宁、布隆迪等38个联合国认定的*不发达国家,以及已于2013年2月自*不发达国家名单中毕业但仍处在过渡期内的瓦努阿图和赤道几内亚共40个国家的部分产品实施特惠税率。
财政部表示,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贸易或关税优惠协定,对有关国家或地区实施协定税率。对燃料油等767项进口商品实施暂定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