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法律法规,在没有办理任何执照、许可证的情况下,生产、销售数千万粒空心胶囊,获取非法利润。经江西省玉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
今年5月,玉山县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潘晓辉于去年底承租该县金山工业园区厂房,在没有办理和取得任何执照、许可证的情况下,设立规模较大的胶囊加工厂,用于非法生产空心胶囊。为压缩开支,他聘用了十余名没有从业资格的农民工,专门负责加工生产,自己则负责采购原料及产品销售。经查,由该厂非法生产的空心胶囊分为两种:一种是添加了增白剂的透明胶囊,一种是添加了食用色素的红、黄、蓝胶囊。成品生产出来后,工人用塑料袋分类包装好,放进没有任何文字说明的纸箱,再以快递方式销往贵州、广东等省。
自2012年11月投产以来,潘晓辉的工厂日均生产各类空心胶囊30万粒,总产量约8000万粒,涉案金额高达35万元。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潘晓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的食物中毒事故,其行为已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遂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