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12月12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原材料是剩菜,加工点是厨房,操作工是厨师,用
今年8月7日晚,市食药监静安分局根据举报,来到辖区内的"幸福131"餐厅进行突击检查。厨房内洗碗间角落里的一个不锈钢桶,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只见上面盛放着大量的剩饭剩菜,正通过塑料筛子往下滴着汁水。移开塑料筛子,不锈钢桶里的液体散发着一股异味,液体*上层,就是过滤、收集的废油。
检查人员当场开展了调查取证,发现该店回收顾客吃剩饭菜中的废油,经过滤后替代正规的食用油,制作酱料,并与食材制作成菜肴,销售给顾客食用。该店的厨师长徐明、厨师许华、吴鸿对此均表示承认。
9月13日,徐明、许华、吴鸿三人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静安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院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徐明、许华、吴鸿于2012年7月至2013年4月间,先后在"幸福131"餐厅南京西路店担任厨师长、厨师等职。在工作期间,三人受餐厅行政总厨刘春喜(另案处理的指使,使用从餐厨垃圾中提炼的废弃食用油脂作为原料,掺入其他食材制作特殊配方酱料,用于炒制烤鱼等菜品,供应食客。
按照规定,这些桶里的油应当被正规的食用油脂回收公司统一处理。然而,"幸福131"先把泔水沥出的"老油"进行加工,再按照一定的比例使用"老油"替换正规的食用油制作酱料,然后将制作的酱料与一些食用素材一起做菜,*后销售给顾客。其中,使用*多的是麻辣烤鱼和泡椒烤鱼2道菜品。
静安检察院审查认为,被告人徐明、许华、吴鸿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百四十四条,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后,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徐明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对许华、吴鸿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