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2月6日专电(记者董建国福建省质监局日前通报了今年第三季度
经检验,有福州娃哈哈饮用水有限公司、泉州市清之源饮料有限公司、泉州市鲤城益民能量水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生产的28批次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山泉水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不合格项目涉及电导率、高锰酸钾耗氧量、菌落总数、酵母、大肠菌群等指标。其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未能持续保证生产必备条件、生产设备及环境达不到规定要求,或是瓶(盖消毒不彻底及不密封造成二次污染。
针对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福建省质监局已责成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