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10月18日消息:据《青年报》报道,10月10日,市民王女士向青年报互动维权热线投诉称,一袋
面包快吃完时发现死苍蝇
今年10月7日下午,王女士以8.9元价格在桂林路上沃尔玛超市购买了一袋"桃李醇熟"切片面包,该袋面包共八片,由上海桃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王女士说,自己5岁儿子挑食,购买该袋面包,就是为了给儿子吃。第二天送儿子上幼儿园时,才在公交车上打开袋子取出几片面包给儿子吃,儿子没有吃完,又把袋子系好了。当天下午,她再接儿子回家时,又在公交车上打开袋子取面包给儿子吃。
"意外就在我儿子吃*后一块面包时"王女士称,在儿子将*后一块面包吃到一半时,她查看袋子里有无碎面包,一眼就看到了一只苍蝇,随即不再让儿子继续吃。
之后,王女士提着袋子来到沃尔玛桂林路店交涉,店方表示,虽然不能确定苍蝇来源,仍愿意在退一赔一后再补偿一个小礼品。王女士没有同意,"我要求退一赔十。"
死苍蝇来源存在多种可能
该沃尔玛超市常务副总裁熊先生分析,由于面包将近吃完才发现苍蝇,苍蝇来源可能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来于生产环节--由于苍蝇不是夹在面包中,且仍保持着全身,即使源于生产环节,应该也只能是生产中的包装过程;另一种情况是来源于
熊先生认为,由于王女士两次让儿子吃面包的地方都是在公交车上,且死苍蝇仍保留着全身,后一种可能性更大。但是,这仅仅只是一种猜测而已--由于缺乏确凿证据,难以认定苍蝇到底是何种情况下进入面包袋并死于袋内,也就难以确定责任方是商家还是消费者。
商家勇于赔偿体现责任感
熊先生解释,在责任主体尚未明确情况下,有关工作人员当初之所以愿意在退一赔一情况下继续补偿一个礼品,是因为公司为了维护顾客权益,专门有一个"无忧退换货"规定。根据该规定,为了服务好顾客,让顾客满意,不管责任主体是否是超市方面,超市对前来投诉的顾客,一般都会给予退换货处理。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销售商家在明知故犯基础上销售不合格食品,才退一赔十;而生产商家,不论是否明知故犯,只要其生产的食品不合格,消费者就可以主张退一赔十。
记者采访后不久,王女士就回复称,沃尔玛得知苍蝇事件后,立即联系了上海桃李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迅速向她承诺,愿意给她"退一赔十".
上海海朋律师事务所徐亦律师认为,在没有明确证据证明面包袋内苍蝇到底从何而来的情况下,活尔玛超市之分析和善后处理不无道理,而其将有关情况反映至生产厂家后,生产厂家能在责任主体尚不能明确也难以明确的情况下,就勇于按食品安全法退一赔十标准赔偿,体现出了其高度社会责任感,值得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