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方庆伟 衣晓峰 董宇翔 近日,黑龙江省出台《食品地方
《方案》明确,省卫生厅负责《食品地方标准清理工作方案》的组织实施;省质监局负责提供2009年职能交接前制定的标准目录和文本;涉及农药、兽药残留限量及检验方法标准由省农委和省畜牧兽医局分别自行组织清理,并将清理结果通报省卫生厅。
《方案》要求,成立食品地方标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6月底前,对需要纳入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的标准目录及需要修订、调整的食品地方标准目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今年年底前,根据食品地方标准清理工作结果,确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启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