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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走访东莞的各大超市、商场发现,尽管东莞没有全面推行设立专区,但不少超市也设立了特价区,有部门负责人表示,设立专区和醒目提示是大趋势,东莞正在创建的300家食品安全示范店将推行这种做法。
部分商家"透明卖"临界食品
今年初,国家工商总局就鼓励和引导食品经营者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在经营场所设立专区或专柜,并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
记者走访了市内各大超市,发现不少商家虽然没有明确设立临界期专区,但也有专门的"低价区"、"折扣区".
在南城沃尔玛的"特价折扣区",记者看到货架上摆放着不少饮料、啤酒等食品,还有一些日用品。食品距离保质期的时间从1周到3个月不等,价格较正常销售时有了大幅下降。一批原价为2.8元、现价1.5元的果汁离过期还有2个多月,一些啤酒也便宜不少。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许多顾客对一些商场利用捆绑、赠送等促销手段,甚至一些不良商家将快过期商品与正常商品一起销售欺骗消费者,导致买回家后商品放过期的行为很不满意。
陪妻子一起购物的一位刘姓顾客说,这样比以前捆绑销售好多了,更透明,让顾客更清楚。他拿起一瓶饮料说,像这样离保质期还有两个月的食品,安全上应该没问题,只要不是离过期时间太近就会买。
更多商家选择捆绑促销
在一家超市冷柜里,消费者赵阿姨看到一款酸奶捆上2盒同品牌的鲜奶,现场的促销人员就告诉她,捆绑的鲜奶属于临界商品,相当于"买一赠二"售价保持不变。
赵阿姨说,赠送的商品还有几天就要过保质期,而酸奶离保质期还有约1个月的时间,如果这样捆绑销售,的确会影响自己的消费心理,心想反正没过保质期且是白得的,如果没有赠送的部分,对原价商品自己可能会在比较中选购。于是,她非常爽快的买下了这箱酸奶。
嘉荣超市一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超市已有成熟的处理机制:在到达预警线前(距离保质期3个月或半年前就和厂商互动,开展促销活动;或是通过退货、报损等方式退还给商家。
一些超市则担忧,设立销售专区,消费者能不能接受,会不会认为是商家对低劣产品的倾销,因此,即使是政府鼓励试点,商家也要谨慎调研才会确定是否推广。
不过,一名超市食品促销员就告诉记者,对"临界食品"*好*快的处理方法就是捆绑促销,如果单卖消费者现在的接受度还不高,捆绑起来至少能拉动正常食品的销售。她个人认为,把临界商品归在一起卖,效果不及捆绑促销。
什么食品算"临界食品"?
对于"临界食品"这一定义,商家依然存在疑惑。某超市食品部经理刘先生告诉记者,超市里的食品种类太过广泛,而且不同种类食品保质期标准也各不相同,国家尚无"临界"的硬性标准,比方保质期一年的膨化食品,应该从临保质期末3个月还是1个月归入临界产品,超市只能按感觉来。
而对于散装类食品,其生产日期不仅消费者倍感迷糊,连超市工作人员也"说不好".比如一些散装称重的干果,虽然在进行简易包装时会标明包装日期和"此前食用*佳日期",但他们也不知道究竟生产日期是何时。
此前,北京市工商部门**在全国正式明确了临近保质期限的具体情况,共分为6种情况,食品保质期为一年以上的,期满之日前45天;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保质期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5天;保质期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满之日前10天;保质期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保质期少于15天的,期满之日前1至4天。
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对非加工包装的散装食品,如何确保生产日期真实有效,仍是难题。
食品安全示范店都将开专区
东莞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邓国平介绍说,近年来,在食品方面的投诉越来越多,这一方面是因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重视,一旦发现有不对劲的地方,就马上向部门咨询,另一方面,一些食品销售标识不清楚也是投诉的原因。
如果设立销售专区,这对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都有利:一是防止消费者在各类特价商品中挑花了眼,买到过期食品;二是让经营者提前处理这些"临界食品",避免由于自己的疏忽,出售过期食品。邓国平说,这是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新的措施,保证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东莞也将会逐步建立健全这一做法。
邓国平说,设立这类销售专区,需要完善相关监管制度。比如,通过东莞正在推行的"市场通"系统,对流通的食品实行电子化管理,并建立完善电子进销货台账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等内容。保证销售专区的食品安全。
尽管目前东莞还没有全面推行"临界食品"销售专区,但邓国平介绍说,目前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创建,要求这些店必须执行这一措施。
据了解,截至去年底,东莞有食品经营户56690户,工商局在今年内将首批创建300家食品安全示范店,其中就包括了食品退市标准、质量承诺及消费纠纷解决标准。
邓国平说,示范店有很具体的量化标准,**由示范店起一个示范带头作用,这样会促进经营者,在食品安全工作上的规范经营,将会给消费者带来一个更放心的消费环境。
■食用"临界食品"注意事项
"临界食品"并不意味着食物不能食用,或者安全性已经下降,如果愿意购买,购买时不必感觉有心理障碍。即便买回家之后,放过了保质期的日子,有些食物如果状态正常,仍然可以食用。比如说,面包没有发霉也没有变硬,颜色、味道和口感正常;果酱和蜂蜜没有发霉也没有酒味,味道和口感正常,那么不一定非要扔进垃圾桶。
保质期是否等于*后可食时间?据介绍,在保质期过后,也许一些食品从安全性角度仍是可以食用的,但它的品质可能有某种程度的下降。因此,在食用临界食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买到快过期的临界食品,一定要及时吃掉,不要让它在自己的家里储藏很长时间。比如说,很多人贪便宜购买"买二送一"的罐头,但很可能其中一盒或两盒是快要到保质期界限的产品。这时候一定要仔细看看包装上标明的日期,提醒家人把快要过期的那盒先吃掉。
2.任何一个产品的保质期,都有一定的储藏条件要求。一般来说,储藏温度越高,同样一种食品的保质期越短。比如说,-18℃条件下能保存12个月,不等于-8℃条件下也能存这么长时间。
3.买了快过期的常温保藏食品,如果知道自己没法在到期之前吃完,可以通过降温来延长食品的保质期。比如说,面包和馒头搞活动,"买一袋送一袋",其中一袋可能快要过期,而自己家里人口少,不可能在3天内把两袋都吃完。这时候,*好的办法就是把它分装成**能吃完的小包,扎好口,分别放进冻箱里冷冻起来。在冷冻室里不会长霉,也不会变干,放两周都没问题。吃的时候取出来,用微波炉的解冻1分钟就好了,新鲜如初。
不过,即便如此,也不要把馒头面包之类的在冷冻室里一放就是几个月,那既浪费电,到吃时口感又不新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