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消毒"
27日,记者再次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监督所取得联系,答复是,兴隆山镇农贸中心附近的
"这家消毒餐具加工点原先在宽城区生产,搬到兴隆山镇并没有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许可。"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监督所王所长说,还有一点就是这个餐具加工点无论是卫生条件、消毒设备、消毒剂的使用还有生产地址都不合格。"有些
对于兴隆山镇这家"潜伏"在装潢材料加工厂院内的餐具消毒加工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监督管理所将联合经开区工商部门将其取缔。"我们只有监督权,没有取缔权,这种情况只能联合工商部门一起将其取缔。"王所长说。
记者查询到,2010年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的通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监督检查结论为不合格:1.建于居民楼内的;2.与可能污染餐饮具的有害场所距离小于30米的;3.生产场所(包括清洗、消毒、包装总面积小于200平方米的;4.消毒工艺流程未按回收、去残渣、浸泡、机洗、消毒、包装、储存设置的;5.生产用水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6.消毒后的餐饮具不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的;7.使用的消毒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8.未提供餐饮具批次出厂检验报告的;9.不符合其他卫生要求,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 记者 单士诚 实习生 王新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