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超市内买
昨日,记者从鞍山市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分局获悉,他们正在对保质期较短的
工商局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近期他们将指导市内大型商场和超市建立《食品安全柜位负责制》,要求各商场、超市指定各食品柜位负责人员,每日对上架食品是否过期、变质等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距保质期不足10日的食品进行清理。同时建立临界食品销售制度,重点检查食品保质期较短的面包、肉类包装食品、液态奶、饮料等高风险食品。他们根据不同的产品制定了不同的临界,比如保质期为1年以上, 期满之日前45天;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1年,期满之日前20天;保质期90天以上不足半年,期满之日前15天;保质期30天以上不足90天,期满之日前10天;保质期16天以上不足30天,期满之日前5天;保质期少于15天,期满之日前1至4天。(记者 付鸣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