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1日电(记者王思海北京中小学
记者21日从北京市卫生监督所了解到,新公布的"食品安全示范校评定标准"为学校食堂制定了组织管理、从业人员、用具消毒、操作规范等各方面指标。作为食品安全示范校的校园食堂,要达到餐饮卫生监督量化A级管理标准,做到统一食堂卫生标识,统一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原料采购采用台账式管理、可溯源,设置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学校校长为食品安全**责任人等。
据了解,北京还启动了全国**食品安全示范校试点工作,位于北京海淀区的七一小学、中关村二小、农科院附小三所学校被列入此次试点学校。经专家评审,这3所学校成为北京市首批食品安全示范校。在这些试点学校食堂,首次借鉴目前应用于大酒店的"五常法"管理模式,即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每个学校食堂还将设立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北京市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明年起,食品安全示范校建设工作将在北京市更大范围内进一步推广。今后,食品安全示范校实行一票否决,只要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就不能成为示范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