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祝微
昨日,记者从长春市工商局了解到,在6月该局开展整治校园周边食品经营秩序"百日行动"以来对20个批次小食品进行了检验,结果显示4成小食品不符合
据介绍,在这次行动中,长春市工商局加大了对涉及到校园周边小食品的批发源头的抽检监测力度,对可能流入校园周边的小食品共抽检了20 个批次。结果,其中不合格8个批次。在法定复检申请期限内,该8个批次的食品被检测人及标称生产企业对检测结果未提出异议。
工商执法人员介绍说,依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之规定,目前,长春市工商局已经要求有关经营者自接到检测结果之日起停止 销售不合格食品,其他食品经营者也应将相同批次的食品下架退市,辖区工商部门按此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