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周三《杨滨报告》专栏刊登了"湘源天"安化
7月20日,北京市工商局通报了9种不合格食品全市停售.其中,标称湖南省安化县江南镇安化湘源天茶厂生产的"湘源天"安化黑茶(180克/盒,2007年8月15日生产),稀土元素超标,正常值为2.0mg/kg,实测值达到了6.49mg/kg.
7月21日,湖南安化县委、县政府专门召开会议,组织县委宣传部、县茶叶办、县政府法制办、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等部门负责人成立了4个工作小组,对此次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全方位了解湘源天茶厂生产经营情况.经查:安化湘源天茶厂于2010年9月6日登记注册,未经安化县茶业协会授权,就擅自使用"安化黑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北京市工商局此次检测的"湘源天""安化黑茶"产品的生产时间标注为2007年8月15日,实际是湘源天茶厂于2010年通过多种途径购进黑茶成品,自行在长沙市租赁的仓库中包装而成.该厂行为已涉嫌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商标侵权.
据了解,茶产业目前是安化县产值上10亿元的3个产业之一,其中黑茶产量位列全国**.不过,安化县副县长祝浩也坦承,随着安化黑茶产业的迅猛发展,大量外资来安化办厂兴茶,新办企业的生产规模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还有的企业未经许可就擅自使用"安化黑茶"商标加工和销售黑茶,严重损害了"安化黑茶"的品牌形象.为此,安化县委、县政府采取多项措施,对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安化黑茶"证明商标和冒用他厂厂名、厂址及包装的企业,依法从严进行查处.(记者 杨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