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2时许,家住虎门的陈女士前往位于该镇太沙路的添添聚源味吃饭,不料,端上来的菜却与菜单所示差别很大.对此,饭店以"图片仅供参考"为由进行解释.有律师指出,对于菜单图示与实物出入较大的食物,如果商家没有尽到详尽的告知义务,则属于
起因
昨日下午4时许,陈女士告诉南方日报记者,当日下午,她来到添添聚源味餐厅吃饭,在楼梯过道上,一款新推出的"鲍汁香菇鸡中翅饭",以鲜艳的色泽和不错的卖相吸引了她.
不过,等了许久才上来的"鲍汁香菇鸡中翅饭"竟然和自己看到的图示大相径庭.
"点上来的鸡中翅简直和清蒸一样,而且肉又非常老,还说什么鲍汁鸡翅,称为'清蒸鸡翼'差不多".陈女士说,本来让人胃口大开的食物,竟然变得倒胃口,这明显是消费欺诈.
而令陈女士感到气愤的是,当她叫来服务员理论时,服务员竟以"图片以实物为准"为由搪塞,服务态度也和点餐前截然不同."这明显是货不对板,至少这菜名应改为'清蒸鸡翅'才对得起消费者."陈女士说.
餐馆 餐牌已标明"所示图片仅供参考"
针对上述事件,记者电话采访了正值放假的该店经理张先生,张先生表示,整件事情的起因是顾客认为该店的"鲍汁香菇鸡中翅饭"里的鸡翅大小和色泽与餐牌显示的不一样,要求给予解释.*后添添聚源味为该名顾客更换了另一款饭,并向其道歉.
"我们并非有意欺骗消费者,在我们的餐牌上已经标明,'所示图片仅供参考,出品以实物为准',任何店铺都不想与消费者发生冲突."张经理在电话中强调.
当记者问及添添聚源味如何避免同类事情再次发生时,张先生认为,这个问题要等他向总部反映,进行详细研究后,才能给予答复.随后,记者从该餐厅的餐牌和外卖单中看到,"所示图片仅供参考,出品以实物为准"的字体非常小,且位置并不显眼.
律师说法
图示与实物差太远就是霸王条款
广东海联泰达律师事务所吴永斌认为,消费者通常都是在没有看到实物的前提下,以图片为参考依据进行点餐等行为.而作为商家,如果实物与图示在色彩等方面不完全符合,要提醒顾客,提前告知,或者在图片上以突出字体介绍.如果商家没有尽义务让消费者充分理解,起码应该令差别不要太大.否则,这就是霸王条款.实物和图片明显不符,消费者很难接受.
吴永斌建议,一旦消费者碰到类似事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如不成功,可按民事纠纷起诉商家.
另外,消费者在就餐时,对于商家的宣传单张、实物照片、旁人见证、发票等建立消费关系的证据,也要注意保留好,以便在必要时进行维权.记者方镇彬 实习生罗日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