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网消息(记者 李佳鹤)"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期网上频频爆出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成为百姓难以承受之重.带着网友们关心的话题,记者对话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王聚.
我们能放心外出就餐吗?
餐饮行业目前已分级管理
记者:全国近日频频爆出食品安全事故,那么我市市民外出就餐是否安全?
王聚:我市目前已对餐饮企业实行量化分级管理体制,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信誉度分为A、B、C三级.A级:食品安全信誉度高;B 级:食品安全信誉度一般;C 级:食品安全信誉度较低.根据安全信誉等级高低,可以看出餐饮企业发生食物中毒的风险性的大小.这不仅让消费者心中有数,监管部门对餐饮企业的监管程度也所侧重,做到重点区域重点看守.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信誉度等级的评定每年进行一次.去年8月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全市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对10575家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量化评分和现场评审,确定2010年大连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誉度A级单位155家,B级单位2199家,C级单位8221家.为方便市民识别,市局统一制作了"2010年大连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誉度A级单位"牌匾,并将A级单位名单在市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
酒店自制扎啤、火锅底料,质量谁把关?
公示食品添加剂名称 建立黑名单 落实约谈制度
记者:大连有400余家餐饮企业签订餐饮单位服务行业承诺书,公示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添加剂名称.但仍有不少餐饮单位未按要求执行,如何促使商家执行新规?实施后续又该如何监管?
王聚:今年5月,我市开展《大连市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专项行动.自制火锅底料、饮料和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在2011年5月底前向具有管辖权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
目前,市管餐饮服务单位中需要备案和公示的400余家单位基本上已经按要求备案,但是,监督检查发现,仍有部分单位未按要求及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或菜单上公示.我们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应当备案公示而没有备案公示的餐饮服务单位一律纳入"黑名单"重点监管.同时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对应当备案公示而没有备案公示的餐饮服务单位强化不定期抽检和随机性抽检,发现问题一律依法按上限严厉查处,情节严重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同时,我市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服务单位,一律约谈其负责人,约谈记录载入被约谈单位诚信档案,并作为不良记录,与量化分级管理和企业信誉等级评定挂钩;取消其两年内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接待任务资格;建议相关部门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及时在新闻媒体曝光应当备案公示而没有备案公示的餐饮服务单位名单.
如何控制地沟油流向餐桌?
餐饮企业要建立供货商档案
王聚:地沟油是个产业链,在餐饮服务环节中*关键的是要把住进货关.目前,我市餐饮服务单位建立了严格的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就是说餐饮单位从外面采购的油、肉、蔬菜、调味品等食材必须建立供货商的档案,包括其营业执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以及相关销售员的资质身份证明等.比如以油为例,这个油是从哪个油料加工厂进来,从哪个批发市场进来,一定要有进货验收记录,同时在每一批采购的时候都要索要发票和采购清单,以证明食品来源是从合法渠道进来的合法产品.
孩子午餐餐盘摸起来非常油腻.有关部门如何保证学生午餐安全卫生?
王聚:目前,我市共有学生餐加工配送企业23家,为全市100余所学校的近10万师生提供配餐服务.我市针对包括配餐企业在内的各类学校供餐单位进行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去年8月以来,共检查各类学校供餐单位851家次,立案查处10起,责令立即整改单位58家.同时,分别针对配餐企业餐饮具消毒、地沟油、病死畜肉、一次性塑料餐盒和木质筷子以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内容开展了专项整治.今年春季专项检查共检查市管大中专院校食堂和市内五区配餐企业42家,检查中接到投诉举报4起,给予行政处罚3起(均为警告),未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目前,全市配餐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已达****.2010年度共评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誉度A级单位7家、B级单位16家.对查处的餐饮服务,尤其是学校供餐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明确凡是发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一律给予高数额罚款、一律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去年,大连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查处两起学校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均给予高额罚款,通报事故情况.
社会公众对特殊类的药品(如各种疫苗和血液制品)的生产、运输过程的安全性心存疑虑,如何打消公众顾虑?
王聚:国家局对疫苗类制品实行批签发制度,每批疫苗制品必须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药品检验机构强制性检验和审核才能出厂上市,以保证疫苗制品的安全、有效.自2011年3月1日起,凡新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改、扩建)车间均应符合新版药品GMP的要求.现有药品生产企业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生产,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版药品GMP要求.其他类别药品的生产均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版药品GMP要求.未达到新版药品GMP要求的企业,在上述规定期限后不得继续生产药品.
目前,我市有3家疫苗批发企业,已实行'身份证管理',初步实现了动态可追溯.疫苗运输途中由冷藏车来完成运输,在运输过程都有温度跟踪记录;药品批发企业、接种单位双方在接收疫苗时,都要查验疫苗的冷藏条件,记录温度情况,符合条件的才能接收.我市3家疫苗批发企业全部纳入药品流通电子监管网络系统,实施药品流通环节的全过程监管,我市每季度对其进行现场监管检查,省药检所负责疫苗的质量状况抽验.近年来没有发生过疫苗质量问题.经营血液制品的批发企业都配备了冷库和冷藏运输车,药品零售企业配备有冷藏柜,并且必须凭处方销售.
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
贯彻实施国家、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有关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卫生标准、技术和管理规范;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法定标准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产品法定标准和产品分类管理目录;监督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等等.